[討論] 改變觀念應該從晶片施打做起
我前面文章中有些鄉民講到晶片的問題,我其實也一直覺得要改變現在台灣流浪貓犬與
收容型態最需要變革的基礎就是施打晶片。
*[1;37m推 *[33molivefly*[m*[33m:或許可以先從檢舉寵物店沒打晶片開始?
*[1;31m→ *[33molivefly*[m*[33m:買賣無晶片貓狗是違法的
*[1;31m→ *[33molivefly*[m*[33m:至少先讓這些寵物店貓狗都打晶片吧!
*[1;37m推 *[33mDeathTemp*[m*[33m:有照寵物店打晶片->晶片費用轉嫁消費者->寵物比
無
*[1;31m→ *[33mDeathTemp*[m*[33m:又多貴一點->消費者選擇便宜的無照繁殖->有照寵
物
*[1;31m→ *[33mDeathTemp*[m*[33m:更難做->非法繁殖更多了
*[1;37m推 *[33molivefly*[m*[33m:晶片也才兩三百塊…
*[1;37m推 *[33molivefly*[m*[33m:品種幼犬平均一隻一萬上下…
*[1;37m推 *[33molivefly*[m*[33m:打晶片真的和成本的關係比較小,和觀念不普及+商
人
*[1;31m→ *[33molivefly*[m*[33m:心態關係比較大…
如果是我,我認為比較好的做法是...
1.統一晶片與掃描設備規格,並設定相關醫療履歷,意思是當我掃到晶片號碼時,我就能
從網路上查詢該犬貓的醫療履歷,當獸醫院為犬貓治療後,也需上網登入輸入該犬貓之醫
療履,而掃描設備除防治所為必備配給外,一般鄉公所跟合格獸醫院也應該配給此設備。
2.強制規定所有犬貓都須施打晶片,違者罰款,我覺得可以像罰未戴安全帽那樣,不用罰
多,抓到一次罰500$,隔週可連續舉發。
3.加強取締未施打晶片的犬貓,EX.抽查繁殖場、寵物店、獸醫院跟公園
當在路上遛狗被抓到沒晶片罰錢時,你就會默默去打晶片、去要求繁殖場賣狗時附帶晶片
、去寵物店買狗時會檢查該犬隻是否有晶片,就跟罰未戴安全帽是一樣的..
4.寵物到醫院看病時,除緊急醫療處理外,需檢查是否有晶片,若無則需要求強制植入。
5.犬貓走失被捕捉到收容所後,依晶片資料尋主人到場領回,每次領回酌收保管費用,
以日計費。
6.犬貓至收容所棄養,需依該犬貓狀況酌收棄養費用,未節紮、老年貓犬或有疾病者收費
標準拉高,再經收容所自行或外包獸醫院為該犬貓進行節紮、治療、送養,或是"真正的
安樂死"
7.若是經由收容所領養的犬貓得免費施打晶片登記及疫苗與節紮費用。
8.晶片使用者每年需與畜主預收費用,而該收費會存至該犬貓晶片資料中,當寵物去醫院
醫療時,醫院登入該醫療履歷時,可直接由該款項扣款使用。
9.依上述,當犬隻死亡時,需至防治所、鄉公所或合格獸醫院開立死亡證明後註銷該犬晶
片資料,應註銷未註銷或是使用已註銷之晶片資料者予以罰鍰。
當施打晶片變成必要與常態時,人的觀念也會漸漸改變,不需要用很高的罰款來嚇阻,因
為這根本就辦不到,利用小罰、常罰、多罰的步驟引導大家走一個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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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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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每年固定收取費用,可以控管晶片使用現況,只要你有登記晶片,就必須每年繳錢,
當你貓犬走失時,妳為了避免繼續繳費,你就會報失跟主動協尋,或是當犬貓死亡時,你
就必須去開立死亡證明來停止晶片收費。
也能避免不肖人士故意為了棄養把晶片挖掉丟路邊這種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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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收費前會引起的棄養潮是可以解決的,例如,給予半年至一年的宣導期跟免費晶
片植入,與合格獸醫院簽約,有植晶片的貓犬就醫給予優惠或折扣。
宣導期過後再加強取締,但晶片仍優惠施打,就能促使大部分養寵物的人跟進。
至於強制打預防針,除了狂犬病這種高危險性的傳染病需要強制施打外,一般八合一、七
合一的疫苗是沒必要強制的,因為牽扯調強制就必須有國家政府介入,且金額不可過高,
如果強制要求施打八合一疫苗,就表示國家政府必須將該價格壓低至200左右,也就表示原
來成本600~800的成本價格,國家必須吸收掉大部分,而且是全民買單,這不符合公眾利益
強制性的東西卻要求畜主自行支付所有費用也很不合理,因為必須尊重醫療自由,而使用
者付費,養狗的人要幫寵物打疫苗是養狗的條件,你不打就必須承擔感染疾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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