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市中型以上寵物死亡 要送殯葬火化

看板dog作者 (狸貓)時間12年前 (2012/06/20 1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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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中型以上寵物死亡 要送殯葬火化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171111.shtml 台中市議會昨通過「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要求有主人的犬、貓等中型以上動物屍體 ,不能再「放水流」或「掛樹頭」,須送至寵物殯葬機構火化,但問題是目前中部沒有任 何合法的寵物殯葬機構,一旦實施,恐衍生處理問題。 台中訂出這項自治條例,創全國保護動物之先;原本議員提出版本要求全部動物屍體都要 「善待」,送火化、貯存骨灰,但市府認為實施恐有困難,無主動物死在馬路、空地無法 管理,改訂條文只約束有主的寵物。 提案台中市議員洪嘉鴻說,台灣民間還是有很多「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陋習,有礙 觀瞻且滋生蒼蠅病菌,危害公共衛生,他串聯黃馨慧、劉士州等議員提案,爭取台中市率 先訂定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昨天送議會法規會通過。 自治條例中規範對象以犬貓等中型以上動物屍體,鳥雀等小型動物與昆蟲不在限制之內;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表示,這些屍體以往多被當成廢棄物,夾帶在垃圾中棄置 ,未來則必須送至專責的寵物殯葬機構,否則可罰款1200以上至6000元。 豐原區董小姐就說:「若限制寵物死了屍體都要送寵物殯葬機構,會不會花很多錢? 」 她表示之前飼養貓、狗若死亡,都委由動物醫院處理,費用就要2、3千元,聽說若要火化 、設貯存骨灰費用更高,動輒上萬元,每年還要付管理費,不見得每人都付得起。 劉先生質疑:「動物死了,誰知道有主、無主?」有些飼主沒愛心,把死掉的寵物亂扔, 難道主管機關還去「驗屍」找出飼主,他認為這項自治條例漏洞百出。 目前台中約有5、6家的寵物殯葬機構,但都沒營業執照,有些是地目不符,有些環保設施 未通過;余建中很擔心地說,一旦實施後,最大困難是飼主想找合法場址焚化寵物都找不 到,因此將訂出「落日條款」給予寬限期,不會馬上開罰,市府則會盡速輔導寵物殯葬業 者合法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7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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