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cotochen (霹靂貓星球公爵)》之銘言:
: ※ 引述《M06O2 (源)》之銘言:
: : 個人是覺得如果不是非法繁殖的話那大致上就沒有什麼問題
: : 而行行出狀元阿不是嗎?你家要吃飯不用賺錢嗎
: : 不是所有的狗商都只把錢擺第一阿
: : 凡事都有正反兩面阿
: : 也許認養代替購買是一種良好的行為(我也這麼認為)
: : 又怎麼會知道這位主人是否認養後又丟棄小狗呢
: : 但是並不需要用言語去傷害一位正為家中經濟打拼的人
: : 這概念就太以偏概全了
: 的確業者是因為愛與興趣才會從事這行業。
如果是愛與興趣 就不會有母狗一輩子都在生小狗生到站不起來的情況
如果是愛與興趣 就不會有盲目炒作拉拉潮/貴賓潮/柴犬潮
不需要講的那麼高尚 說什麼愛與興趣
我就不相信要是不賺錢還有幾個人能繼續愛與興趣下去
: 但是卻迫於經濟與現實,才會造成原有的理念改變。
: 如果販售健康漂亮的寵物,又有好聲望誰會不想呢?
好一個"迫於經濟與現實,才會造成原有的理念改變。"
我也來照樣造句一下
小明是私立農化系畢業的學生 金融風暴景氣寒冬 幾乎找不到工作
迫於經濟與現實 只好開始栽種大麻販售
唉 照你的邏輯好像不能怪小明 畢竟 有好的聲望誰會不想呢?
: 但消費市場充斥著要便宜,長得像就好的不正當觀念消費者。
: 想要便宜的消費著總以為自己最聰明,買到最便宜的狗
倒果為因
仿冒名牌是抓業者還是抓貪小便宜的消費者?
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充其量只是道德瑕疵
豈能讓業者拿來當作販賣仿冒品/劣等品的理由!
: 其實根本沒有比較便宜,只是把個人的成本提升到由整個社會負擔。
: 生到不能生或是生病的狗就會被丟到路邊(這都是成本考量),
: 結果造成的問題還是要整個社會一起承擔
又來一個倒果為因
所以你是覺得"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是無良賣家行為的理由"摟?
所以是因為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才增加社會成本的負擔摟?
消費者會貪小便宜 繁殖場/賣家就不會黑心就不會貪小便宜?
生到不能生的狗 難道不是不肖繁殖業者的黑心/貪小便宜之舉嗎?
近親交配 能生10胎絕對不只升9胎
高比例的遺傳性疾病 這難道不是繁殖業者之惡嗎?
照你的邏輯 所謂認真用心的繁殖業者 經不起惡質削價黑心競爭 所以只好低頭
然後出來指責大環境惡劣 法規惡質 消費者心態不健全
沒錯 這些都是原因之一 但有人逼你玩這生存遊戲嗎?
該想的該做的是應該是想辦法去催生你們所謂繁殖/育種法規
而不是將責任都歸咎到環境/人性的層面 這理由也未免太方便了點:p
: 寵物業者又困難取得寵物繁殖許可證。
: 立法的人都是外行人,動保團體也沒有實際繁殖專業飼養的經驗。
台灣立法外行不是只有寵物業 NCC 體育法規 不勝枚舉
各行各業都有一樣的困擾 拿這出來當作理由不是很夠力
: 育犬協會的會員與專業的繁殖者,完全沒有被尊重的空間。
所以非法還要被尊重? 還有麻煩定義一下"專業"
不知道是不是我家巷口那攤專業滷味的那種專業
: 以認養代替購買是消極的做法,每個人有不同的喜好與看法。
: 有人養狗會選擇品種,是因為外型與特性的吸引。
: 有人願意認養狗是因為單純就想養隻狗,不特別要求品種。
: 既然喜歡養名種狗的飼主一直存在,寵物販賣與繁殖的法規就相對重要。
: 在台灣要申請到寵物販賣許可證,其實很簡單。
: 但是要申請到繁殖許可證可是困難重重。
: 其實如果看過聲請繁殖許可證申請的要件你就會知道,
: 他規定的跟一般牛羊豬雞的規定差不多,是畜牧業。
只要劣質的繁殖環境繼續存在 認養代替購買的確是非常消極
出現波波之前考醫師執照也是困難重重
考律師執照也是困難重重
發IEEE的journal paper也是困難重重
這麼多困難重重 難道循正常管道的他們都是白痴?
繁殖法規如果真的不符時空/環境/現行狀況
要做的應該是去推動修法 而不是拿什麼"迫於現狀 所以只好非法"
至少在被統一前 台灣目前還是法治的國家
法律就擺在那邊 要是覺得那是惡法 應該想辦法去改變而不是找理由開脫
: 就是說,目前合法的不一定比不合法的好。
: 我相信還是有私人繁殖的狗是有經過嚴格控管繁殖年齡,繁殖胎數,基因控管
: 只是依照目前的法規他們無法正名或是取得合法執照。
: 那些所謂合法省錢省事而胡亂配種的狗狗製造廠,應該是不會管這些
: 因為大部分消費者根本不在意。
原PO真的很喜歡倒果為因 什麼都推到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就對了XD
繁殖場的黑心/貪小便宜 才是造成惡質繁殖結果的直接因素
我絕對同意有極少數極有良心正派經營的優質繁殖育種業者
但沒有執照 非法就是非法 而不是拿一堆什麼環境所迫來當作理由
最後 台灣目前應該還是自由經濟競爭的社會
要是真的覺得這條路又苦又不好賺 可以不用這麼辛苦投入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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