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應該如何處理後續??

看板customers作者 (sonia)時間13年前 (2011/05/06 12:35), 編輯推噓9(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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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個有關 處理客戶退貨 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 : 有一位小姐在5/2時,到我們店裡買了一款背包,價錢是$2,500 說是要給小孩用的 如果小孩不用她也可以自己背 他是以刷卡方式消費,然後走時不要求塑膠袋 因為他說他要試背,直接將物品放在包內帶走 昨天 他來到店裡要求退貨 原因是因為 小孩肩膀太小 背帶太寬 不適合 雖然櫃檯寫的很清楚不接受退換 但在方便客人的情況下 我們的處理方式是請他看看有無其他適合的東西,可以更換但不能做退貨 她說:問題是我現在對你們公司的產品通通不需要,我要退貨,我還在七天之內來 我小孩就是用不到,就是不適合,你們現在要怎麼處理? 我說:但是我們是實體通路,並沒有七天鑑賞期的限制,如果你堅持要退貨的話,可 能要扣您三成的服務費喔! 還是希望你可以挑選你覺得可以的產品進行換貨 她說:我就是沒有需要的東西可以換阿,你這背包我也不需要,你要扣就扣 可是我告訴你,我認識很多人....快一點啦,我還要去上課 我是在教這個的,你以為我不曉得嗎 還有你說不能讓我換都讓我換了! 那為什麼不能讓我退! 我說:不好意思,這是公司規定...因為商品沒有瑕疵,你的原因無法構成退貨理由 如果可以的話,也可以帶小孩來看過再進行購買動作 而且讓你換是讓客人方便,我們也可以依規定來的 她說:我又不是你公司裡的人! 而且我小孩住校怎麼來 (邊說邊拿卡片出來) 你快一點啦 你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說真的我真的太緊張了,所以他給我卡片時 我按"退貨交易"的金額時按成 "-$750" ($2,500的三成) 所以我就趕快做"取消退貨-750"的動作 好丟臉 然後 他就問我為什麼一直刷卡? 我怕他誤會,拿了單據一張一張解釋因為是我操作錯誤不好意思 她看過以後說:(冷笑)刷卡退貨要退整筆的好嗎? 不然那筆金額哪能取消? 我真的很怕處理錯誤,當下也覺得他說的合理 所以接下來我就做"退貨-$2,500" 的刷退動作 我要給他簽名 他不簽 順便冷嗆我一句 "退貨不用簽名" 是沒錯啦... 我說:小姐,那請問你$750是要刷卡還附現呢? 她說:你們這不符合公平交易法,我是在教這個的,你如果要收這個錢,我認識很多 這方面的人,三成是怎麼來的,我為什麼要付! 我得到什麼? 你可以刷阿 我不會簽的 你刷下去就是會有麻煩! (其實三成是因為之前有處理過退貨糾紛,消保官說如果堅持要退貨的客人 店家可收取服務費,多少由店家自行規定,所以我們才規定三成的) 我說:小姐,你都這樣說,我無法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刷卡... 這時我已經覺得受不了 因為就算他沒有大吼大叫 我都覺得他在威脅店面 所以其實我很想讓他快走 就讓他退 打電話給老闆娘請他下來 他還是堅持他的說法 因為已經刷退了 我也被老板娘罵一頓 老闆娘超生氣 認為他在唬我們 騙我刷退全額 然後 就報警了 @ @ 其實警察大概十分鐘內就來了 但那位女客人在警察還沒來之前 他就自己又報一次警!! 警察問他要報什麼 他說:我現在有一個交易糾紛,店家滯留我,不讓我走 警察:為什麼不讓你走? 他說:因為在等警察,警察還沒來 ORZ 我在旁邊....真的是無言阿.......我想警察也很無言吧? 說真的對警察很不好意思,因為他們很忙 但是警察也讓我們傻眼.. 警察竟然說 啊?這背包要$2,500那麼貴喔!? (拜託你知道外面賣3000多嗎> <) 然後還說 沒有七天鑑賞期嗎? 完全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阿.... 最後警察有說 實體店面的七天鑑賞期是在店家同意的況下 但那位客人還是在講他自己的那套! 因為老闆和老闆娘也發脾氣 (因為我刷退了,沒拿三成,警察也搞不清楚法規) 所以....警察叫我們跟客人一起過去警局 結果我們到了警局 她沒來 她沒來 她沒來......... 警察只好說 等早上消保官上班他會再搞清楚 回店裡後 我們打電話去信用卡中心,想知道這筆交易應該如何自保? 信用卡中心說 我們是可以不接受退貨,但當然以和為貴...BRABRABRA 重點是 他連警察局都不去了,他退款就跑了.. 我們還傻傻的帶著包包去警局 當然..我們只能 "取消退貨-2,500" 這筆交易了 所以 他下個月還是會收到帳單$2,500 = =" 只是現在 包包在我們這裡 警察也不幫忙保管(當然他們也沒義務) 我想那位女士也不知道他沒退款成功吧 →真的不知拿包包要怎麼辦?← 還有 想告訴大家一件事 刷卡是"可以部分退款"的 千萬不要像我一樣傻傻的 被客人耍 以為真的要退全額 還有 如果我真的在退$2,500後,又拿她的卡刷$750,他不簽名,他是可以告我盜刷的 這次真的學到很多教訓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有時真的覺得很無奈 誰來保護店家? 還有 包包要怎麼辦阿!!?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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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包包用塑膠袋或任何東西好好的包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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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上面加註時間、日期、事由、客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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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她下次來番的時候不是你或老闆顧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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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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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現在的客人都很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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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有唸書沒唸書都有可能是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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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威脅的方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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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跟傲慢一樣可怕,澳客兼具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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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鑑賞期常被亂用,明明現場就鑑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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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的方法,再加上名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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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是...傻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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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根本沒有鑑賞期XD,訪問購物是猶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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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已經學到教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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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過筆電用了半個月拿來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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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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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現在賣東西越來越複雜~可能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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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都要附上詳細說明書切結書吧…奧客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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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強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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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桶水響叮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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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美國很多商品使用規則才那麼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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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寫的詳細到蠢的地步,真的就會被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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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好好留著一個月後見=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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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不知道可不可以跟他要保管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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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想到"不可以把貓放進微波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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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真的有奧客放進去後告廠商說你又沒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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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微波動物,而且還告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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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大小姐沒做過菜真的會把微波爐當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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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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