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和解遇到獅子
事件簡述
當時我開車打右轉燈, 靠邊要轉進路邊停車場的路口,
對方機車從右後方直行,
所以輪框有與對方車側發生輕微擦撞,
對方車子沒有倒, 人也沒有受傷
有報案並做筆錄,
之後有自己去申請初判, 不過是100% 責任
處理過程
發生當下對方較不願意報警, 並開口要兩千元修車費
我不同意, 認為狀況輕微, 不值兩千元
願意陪同他去機車行現修現結, 遭拒
等警察中間時間也被嗆說, 叫警察來就不只要跟你要兩千了!!
警察到場處理後各自做了筆錄...
(他的筆錄陳述自己車子被撞倒.....有違事實)
離開現場後我也有再隨到場警員回警局將行車記錄器檔案作備份
(也許對方沒有想到有行車記錄器這種東西
回警局後處理員警看到影片傻眼.....對方說得很嚴重結果只是車子抖一下)
之後談判
因為當時他有請一家機車行的到場
我以為他會將他的機車交由那家機車行處理
所以我有跟機車行要電話....
誰知之後打電話過去, 機車行表示他沒有留車~
所以我就沒有報請保險作出險....(貪小便宜)
而後有再跟對方聯絡
他說他有送到另一家機車行....
我與機車行聯絡, 他說因為他要求所有阿哩不打的全換
估價九千多元
我認為不合理, 去電請對方開明細給我
但之後就都沒有消息....
因為較忙碌, 所以也沒有主動跟他聯絡
一段時間後~(兩三個月)
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因為之前未和解, 對方想要告我肇事逃逸(?!)
要我還是主動跟他協調....說超過六個月會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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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方索賠不合理
所以自己沒有很積極處理這件事情....
(因為認知差距太大, 就想等對方如果找調解再去調解委員會公開談)
只是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1.現在的狀況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是主動去申請開調解?
因為本身也不想再因為怎樣讓對方有把柄
讓自己造成金錢或其他方面的損失...
2.如果他車損的項目提供不實, 而我有證據證明他筆錄及車損都悖於事實
(撞擊點有拍照, 並且有行車記錄器影片輔助判斷)
是否可以告他詐欺未遂??
(如果我沒有自己提出證據, 就會被他單方面惡意的求償, 對方有獲利的意圖
求償為他得利的手段, 損失的偽造是他令人陷於錯誤的方法)
3.因為並不是沒有誠意理賠, 只是對方的態度囂張又獅子大開口,
在自己握有行車記錄器證據又只有財物損失人沒事的同時,
(因為當下有問他人有怎麼樣嗎....他有回答人沒怎樣 車撞到了...
行車記錄器剛好有錄音也可以證明沒有受傷)
是否可以等他提告, 反過來告他呢?
**為了很少的金額問這個, 實在很難看, 只是覺得該負責就負責, 但也不是開善堂的
對於發生事故覺得敢大聲就贏的人很不齒, 所以這口氣就賭上了...
從前沒有行車記錄器監視器的年代應該有不少人都會吃上這樣的悶虧...
對方都已經想要告我肇事逃逸了(雖然一定告不成....)
要不是自己有證據, 也要被坑了, 所以如果可以就不想放對方好過....
麻煩可以了話給我一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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