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樣算是人頭戶嗎?需吃上法律責任嗎?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耐操的草莓)時間13年前 (2011/02/16 18:46),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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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也是因為急需尋找工作 故相信他人而把我個人名下的手機門號被拿去作使用(但不曉得他是做啥) 然而我也是掉入找工作的陷阱 至此才發現原來那人把我的門號拿去做詐騙使用 也有受害人去報案警察找到我說我是詐騙集團或是同黨的人 還是人頭戶啥的之類的 但是我也是被騙的受害者 現在原嫌找不到 另一被害者說要向我提出告訴 請問各位大大 那我是否真會被告吃上法律呢?? 還請大家多多給我建議 謝謝 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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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除非能找到原嫌 要原嫌親口陳述詳細過程及澄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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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受害者不是共犯,如果一直找不到原嫌證明您的親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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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就要付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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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0:44, , 4F
看檢察官是否會起訴 不一定會起訴的 好好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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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co反詐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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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59, , 6F
感謝各位大大指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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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22:43, , 7F
是不一定會起訴…但本案不表示你沒責任…你應負保管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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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個資(手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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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能舉證手機號碼是被騙走的,要不然檢察官也可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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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可能是賣手機門號給詐騙集團使用,這樣就變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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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你發現手機號碼被人家用,你是可以馬上停話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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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很有可能要負部份法律責任的喔~請小心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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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MwhnCO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