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些發言有沒有不適當的地方?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小櫻桃)時間13年前 (2011/02/07 19:40),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是在Facebook上的留言 前面有指定這段話是給特定對象 請問這樣的發言在法律上有什麼地方可能會那個特定對象告嗎? 家務事放到網路說還嗆別人 = = 真不知道你腦袋裝什麼 在家中排行老給自己清楚 長輩的事留給長輩處理 你沒資格插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61.114

02/07 20:16, , 1F
任何人想告就能告 只是沒特定對像(包括暱稱id)很難告成
02/07 20:16, 1F

02/08 13:30, , 2F
而且沒用什麼不雅的字眼 恐怕很難告得了
02/08 13:30, 2F

02/09 00:58, , 3F
第二句會不會不太好聽???
02/09 00:58, 3F

02/17 00:41, , 4F
可以告,但是告不成,因為沒指明對象,也沒不雅字眼
02/17 00:41, 4F
文章代碼(AID): #1DJzeQCc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