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反著作權法已收到判決,是否該申請上訴?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walk)時間13年前 (2010/11/08 21:0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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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我和我朋友對法律都不熟,想請教一下版上前輩 >_< 朋友A君之前將拍賣網站帳號借給其女友B君使用 然後B君將她在網路上買來的補習班書籍一樣用網路拍賣的方式賣出去 當初B君買的時候書籍裡面附有上一個賣家自己私下上課錄音的重製光碟, 所以一樣附在裡面拍賣 結果被該家補習班的人買下後,控告她侵害著作權 B君已經向法官自首,獲得緩刑,可是補習班接下來控告我朋友A君說他是共犯 可是A君說他只是借帳號給B君而已,並不知道B君實際上是賣了什麼,所以沒有認罪 但是法官似乎堅信A君就是共犯,結果今天收到了判決書 A君被判了有期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的話1天以1000元計 這個判決讓我們全部都嚇到,不知道法官為什麼會判這麼重?(A君本身沒有前科) 是不是A君就算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當初還是應該要承認他有罪才對? 現在判決下來了,我們不知道該不該勸他繼續上訴,還是上訴了之後會越判越重呢? 可以請教版上前輩,現在我們應該怎麼做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41.71

11/09 18:13, , 1F
上訴不會越判越重 頂多只有跟原本一樣六個月而已
11/09 18:13, 1F

11/09 18:15, , 2F
不如先上訴再跟對造談和解吧!! 例如跟他買下上課的教材還
11/09 18:15, 2F

11/09 18:15, , 3F
怎樣 至少不用賠那麼多 而且自己也不用留下什麼罪名@@
11/09 18:15, 3F

11/11 20:52, , 4F
謝謝前輩解答 ><"
11/11 20:52, 4F

12/25 22:57, , 5F
又沒有收錢 叫法官把收益證據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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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22:57, , 6F
應該說 叫對方補習班把收益證據拿出來 沒收錢共什麼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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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r_HbiD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