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反著作權法已收到判決,是否該申請上訴?
不好意思,因為我和我朋友對法律都不熟,想請教一下版上前輩 >_<
朋友A君之前將拍賣網站帳號借給其女友B君使用
然後B君將她在網路上買來的補習班書籍一樣用網路拍賣的方式賣出去
當初B君買的時候書籍裡面附有上一個賣家自己私下上課錄音的重製光碟,
所以一樣附在裡面拍賣
結果被該家補習班的人買下後,控告她侵害著作權
B君已經向法官自首,獲得緩刑,可是補習班接下來控告我朋友A君說他是共犯
可是A君說他只是借帳號給B君而已,並不知道B君實際上是賣了什麼,所以沒有認罪
但是法官似乎堅信A君就是共犯,結果今天收到了判決書
A君被判了有期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的話1天以1000元計
這個判決讓我們全部都嚇到,不知道法官為什麼會判這麼重?(A君本身沒有前科)
是不是A君就算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當初還是應該要承認他有罪才對?
現在判決下來了,我們不知道該不該勸他繼續上訴,還是上訴了之後會越判越重呢?
可以請教版上前輩,現在我們應該怎麼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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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9.1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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