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樓頂樓水錶被做圍牆.無法進入使用.怎辦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相信自己)時間13年前 (2010/08/27 11:57),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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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樓頂樓算是共用部份..一般都是把水塔做在頂樓 然後再經由水錶管線連至各住宅用戶... 如果有住戶在水錶處做了圍牆把水錶圍起來.進出口也上了鎖 應依照什麼法律條款程序來拆除呢?? 如果自行拆除有沒有刑責 那如果有住戶常故意到頂樓把你住家的水源開關關掉 可以用什麼法條來求賠償..及限制對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57.251

08/27 13:55, , 1F
有管委會嗎?由管委會出面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9條
08/27 13:55, 1F

08/27 13:55, , 2F
制止,寄發存證信函。若未改善,向主管機關檢舉,依第49條
08/27 13:55, 2F

08/27 13:55, , 3F
處以罰鍰。
08/27 13:55, 3F

08/27 13:56, , 4F
2.建議不要自行拆除
08/27 13:56, 4F

08/27 13:57, , 5F
3.要先有證據(ex:錄影畫面)再說,可能會構成強制罪。
08/27 13:57, 5F
舊式公寓.只有4戶.......所以沒有管委會(目前也沒有管理負責人) 也真的也構成強制罪嗎? 另外.4戶開住戶會議推選管理負責人...但如果有一戶不參加(共3戶參加) 這會議合法嗎..而沒出席那戶有尊守決議內容必要嗎? ※ 編輯: hitsay 來自: 202.39.57.251 (08/27 14:47)

08/27 17:10, , 6F
1.是比較「可能」,構成與否要看個案事實而定。
08/27 17:10, 6F

08/27 17:11, , 7F
2.要注意公寓大廈條例第30條的10天前通知,另外依第31條
08/27 17:11, 7F

08/27 17:12, , 8F
只要2/3以上出席,出席部份3/4同意作成決議即為有效。
08/27 17:12, 8F

08/27 17:12, , 9F
建議您會議記錄都該保留下來。
08/27 17:1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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