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遇到變態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ocean)時間15年前 (2009/04/13 00:07),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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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因今日在火車上遇到公然裸露下體男子, 目前已到警局備案,因堅決提出告訴,覺得應該讓這名男子得到教訓, 想請問大家,這樣公然裸露下體應為公然猥褻罪對嗎? 那這是屬於告訴乃論罪或是公訴罪? 因發生地點於列車上,列車在苗栗通往豐原路途發生此案,並在豐原站鐵路警局備案, 請問管轄法院是苗栗或是台中法院? 之後控告流程因為何?煩請大家幫忙解答上述這些問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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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告訴乃論囉 其實是要看妳當時是在哪一個點看到他犯
04/13 03:18, 1F

04/13 03:20, , 2F
不太需要擔心管轄...因為那要看警方移送哪間法院
04/13 03:20, 2F

05/01 09:31, , 3F
妳如果堅持提告因該屬告訴,雖然是告乃最後來是檢方提告
05/01 09:31, 3F
文章代碼(AID): #19uX7T1G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