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死亡車禍對方78歲

看板criminology作者 (soccer go!)時間19年前 (2005/06/21 17: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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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rchael (努力進修~英文是很重要的)》之銘言: sorry...我本來剛寄了封信給原po參考,但看到後面的文章恐怕只能說回的太晚了 ,畢竟這個案子算有了結果,民事附帶賠償部分他也和解記入筆錄了,就和確定 判決有同一效力。而刑事部分既然和解那可見法官一定是給個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 。繳完罰金大概也要花十幾萬不等。其實我真的很討厭辦到車禍案件,不論結果如何 沒有人是贏家,其實我從事法律工作,我只能告訴各位,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懂法律 的人,懲罰不懂法律的人。我一個朋友跟原po一樣,騎車不甚撞倒老榮民,沒幾天就死 了,但他幸運地是他是台大研究所畢業的高材生,在一家世界數一數二的外商公司 工作,由於他撞倒老先生的時間是上班時間,所以公司依照制度立刻幫他委任理律法律 事務所的法律顧問,整個談判過程也由公司出面,一開始的幾十萬的慰撫金也是公司 先行支付,而他最近也告訴我,只要把老先生的後事辦理好,檢察官也表明不欲起訴 ,就像其他朋友說的,我們已經有法律扶助的制度了,即使沒錢也可以找律師幫你打 官司,我本身也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審查委員,也通過不少車禍案件的法律扶助(不論 是加害人或被害人),總之,希望大家騎車小心平安,出了事情不要遲疑,還是快點 找專業律師協助。其實原po的案件只是千百件案子的縮影,有不少檢察官或法官為了 自己方便以及欺負老百姓不懂法律在半脅迫下逼使和解,因為和解的話,法官不用寫 判決,而且積點數也高!在這個不公平的大環境下,大家要有自保的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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