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聯邦壽險偶數日2% 最高分12期 延長
原本到5/31,延到年底,多了10000元門檻
https://card.ubot.com.tw/eCard/activity/20170601INS/index.htm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幸
福御守卡所為之交易,另分期便利卡及cyber X卡不適用「壽險分期0利率專案」。
2. 本活動限扣繳壽險,各保險公司使用信用卡規定,依各保險公司公告規定為準。
3. 「壽險分期0利率專案」專案,完成登錄並同意參與分期者,本行系統將自同意之日起
主動將商店已請款且符合資格之交易分期入帳(惟已逾持卡人帳單結帳日者將不列入)。
申請『壽險分期0利率專案』需於106年6月1日至107年1月15日24:00且保費交易之帳單
結帳日前,由正卡人提出申請,方可適用保費分期零利率,每人每次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
,如未選擇期數,系統將自動分為三期,本行不負擔因保險公司請款作業關係,延遲交易
或入帳所造成不符回饋資格之損失,恕不接受個案回饋。凡正卡人申請成功者,附卡人亦
得享有同等分期優惠。一經申請後,正附卡所持有聯邦信用卡所為符合本專案條件之交易
款項,均列入『壽險分期0利率專案』中,若申請異動、取消時亦需於前開申請期限前申
辦並完成變更設定始為有效。以分期方式支付保費,分期本金無法整除者,餘額統一於最
後一期收取。本活動不適用已申請事前想分就分之交易及於商店已分期之交易。
4. 持卡人應於每個月之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全額清償每期分期金額,如未能清償者,未
清償之金額將計入次月最低應繳金額外,並就未清償本金餘額自繳款截止日起以聯邦銀行
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之最高利率計收利息至清償止,並得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違約
金,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經本
行事先定合理期間通知或催告申請人後,同意本行視為全部到期。如申請人事後經本行認
定符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停卡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享有分期權利,惟原已分
期之交易不受影響。本行並保留參予本專案准駁與否之權限。
5.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
、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
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6. 「壽險分期0利率專案」申請後僅限於信用卡額度內辦理分期,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不
納入分期,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已使用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本
行保留准駁與否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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