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相思] 好不習慣已刪文
※ 引述《ShiuanEmma (你是我的幸福嗎)》之銘言:
: 空蕩蕩的家,
: 好想你,我睡不著。
: 你回台北三天,我在花蓮陪貓咪(怎麼發現板上很多人都是在花蓮?!)
: 我們還有一年,可以像現在這樣,我賴著你。
: 掛了電話,鼻子有點酸,
: 你才回台北不到12小時,我卻已經開始想你,
: 突然離開習慣,真的很不習慣。
: 你說,等我畢業之後就訂婚,開始工作的時候就結婚,
: 你還說一定會給我一個很棒的求婚。
: 我相信,真的。
: 我相信你真的愛我,我相信跟我在一起的你是最真實的,
: 你說的未來還好久,我說過我要25歲之後才結婚,
: 可是我沒有告訴你,我好希望那天趕快來。
: 你大我快要四歲,可是我從來不覺得你有我不喜歡的那種氣息。
: 在我面前你裝可愛,耍賴,當騙人布,
: 像個小孩子一樣,即使在別人面前的你臉上總是那樣的冷,
: 我還是會偷笑,你一定沒發現,你現在在別人面前已經開始會跟我裝可愛了...
: 那天的爭吵,是你第一次吼我,我說我討厭你。
: 兩人不該那麼不理智,我也該在你低頭的時候就抱抱合好。
: 想起來仍會心痛,最愛彼此的我們不該是那樣子的。
: 你說學弟說你以前交過很多女朋友,所以叫你花花,
: 我笑了笑,已經漸漸不介意了,反正我了解那是為什麼。
: 你唯一的小老婆就是電動,而他也是我的小情人,
: 我說我是草草,因為花花應該要跟草草永遠在一起。
: 永遠,好抽象的名詞,我曾經答應過自己不再說永遠的
: 卻因為你又讓我興起了永遠的念頭,
: 我們都是黏踢踢的人,不是嗎?
: 我必須不爭氣的承認,雖然你只回台北三天
: 可是我好想你,沒有你我睡不著....
: 沒有人在睡覺前抱我,然後親的我滿臉口水。
: 沒有人跟我在爭吵今天到底輪到誰把腳擺在對方的腿上,
: 沒有人可以跟我不小心聊天/打電動到天亮....
: 賴皮鬼花花,快回來陪草草><"
跟你說喔!看見你的文章~讓我看到第二個我
因為我也是~但我家寶貝在高雄工作~而我卻在台北唸書
我們一樣約在25歲一起牽彼此的手
而我們兩人常常因為見不到面的關係而爭吵
就是因為彼此的距離太遠~><~但沒多久就合好了^^"
昨天送他走~我賴皮的凹他坐夜車
到車站~明明可以坐10:30的車
我還是凹他坐11:00的車
只為了多半個小時陪我
看到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他~
因為明明知道他對我很好~明明自私想留住他
卻得要理性的微笑的送他坐車
只能期待下一次的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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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殘缺之於人生的必然 才能明白幸福的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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