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拍賣運費被超收應該如何處理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6(6推 0噓 11→)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imiaome (daimiaome)時間16年前 (2009/11/12 00:45),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運費代表的是運送費用. 但是. 運送費用並不是只有郵局那個環節而已. 郵局郵資只是運送成本之一. 還是有其他成本的 例如油錢與時間成本. 因此. 本來就沒有必要退你郵局郵資以外的錢. 基本上. 賣家的責任就是把東西送到你指定的地方. 況且 你要怎麼定義“貨運”本來就是這樣. 你已經同意花那些運送費用
(還有8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2→)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yajacky (慎也)時間16年前 (2009/11/11 14:32),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不曉得有沒有人有一樣的經驗. 常有賣家東西賣的稍微便宜點. 但運費是寫"貨運"....費用要200~300. 但是東西寄來收到發現是用郵局掛號寄的70~80. 被超收了幾百元. 向賣家反應賣家也一附你買了就是同意我的拍賣規則的樣子. 並沒有要退多餘運費的樣子. 遇到這樣的問題. 有板友可以建議用什麼
(還有21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