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生前契約未使用部份可要求退款嗎?
因為爸爸突然過世
在一陣荒亂情況下
剛好有朋友有多買了一份知名禮儀社的生前契約
當時也沒多去研究契約內容就買了
但是等開始用之後才發現
這契約內所包含的東西有些都不是我們需要的
EX:契約內提供在家架設靈堂、骨灰罐...等
(骨灰罐是因為他契約所含的罐子很醜,所以我們不想用)
而我們所需要的服務 EX:在會館內設靈堂、提供念經做七的禮廳...等
都需額外在付費
因為去年才幫奶奶辦過後事,當時的禮儀社那些服務都有含在內
所以這次就也沒多做研究 (失誤阿>"<)
OK~回歸正題
我記得我以前上課時有聽老師說過,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裡好像有寫到
如果消費者未使用的部份 可以向業者要求退還該部份之價款?!
且在契約上不得記載 如果消費者未使用就視同放棄之字樣?!
我不曉得我有沒有記錯 或是法令有沒有修改
但是我看我手上這份契約
上面是有備註說:如未使用,即視同放棄該項之使用權益,不得更換其他用品、
服務或退費。
詢問禮儀師得到的答案也是:公司規定無法退款
所以 我想請問一下
像這樣的情形 我有請求我未使用之服務的部份退款的權利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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