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問卷化妝品推銷合約怎麼寫? (海山)
朋友禮拜日(7/29)遇到問卷化妝品推銷(海山捷運站),
總共刷了3張信用卡5張單共50600元:
1. 花旗 15000x1 化妝品一套
5000x1 化妝品一套
2. 永豐 15000x1 化妝品一套
600x1 化妝品一套
3. 玉山 15000x1 化妝品一套
店家起初要幫她刷退, 卻說他們機器(合作金庫)無法刷退,
也沒給她合約, 只讓她帶回家3項產品:
1. 美吉兒絲瓜精華露 120ml (沒成分,沒日期標示,沒外盒)
愛妮企業社
2. 欣妮西雅調理清新洗面乳 100g (沒成分,沒日期標示,沒外盒)
愛妮企業社
3. 媚格青春淨顏調理精華 10ml (沒成分,沒日期標示,沒外盒)
(公司沒寫)
其餘產品則是放在該店內於店內使用(使用一年並額外贈送一組),
因為沒成分,日期標示及外盒, 難免有產品是回收再填裝及日期重押的疑慮,
我算了一下, 一年52個禮拜休假50天可做50次, 每次平均1000元.
她於7/29(日)被推銷試做並刷信用卡,
且於7/31(二)下午14:00於該店內開始第一次做臉,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query01.jsp&ctNode=10818
我上網查了一下該店資料:
[寶加企業社] (愛妮雅化妝品海山店)
‧公司登記 (無)
‧商業登記 商業統一編號 34756461
核准設立日期 099年05月27日
商業名稱 寶加企業社
負責人姓名 陳姵如
‧營業登記 營業人統一編號 34756461
負責人姓名 陳姵如
營業人名稱 寶加企業社
[愛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登記 統一編號 52385499
公司名稱 愛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姓名 陳威中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101年01月03日
‧商業登記 (無)
‧營業登記 營業人統一編號 52385499
負責人姓名 陳威中
營業人名稱 愛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我將於今天(8/4)晚上帶她去該店內填寫合約, 想請問合約怎麼寫較適當(如下)?
2. 若遇到糾紛, 處理步驟如何才好? (民事備案→地方消保會?)
3. 若信用卡刷退, 可退多少? (全額或幾成?)
以下是預定合約內容:
[產品及價目明細]
1. 產品總數
2. 各產品全名
3. 各產品容量
4. 各產品價目
[產品使用明細]
1. 療程期間每瓶產品保證可使用次數
2. 產品實體是否與他人共用或回收再填裝
[服務]
1. 療程服務時段(日期時間)與期限
2. 聯絡人手機
[違約金]
1. 店家違約則賠償消費者實付額xxxxx元乘以百分之多少較適當?
2. 消費者信用卡刷退則退幾成較適當(全額或比例)?
[附註]
1. 店家需附購買發票
2. 消費者信用卡刷退則店家需付信用卡簽退單
[簽章]
1. 店章
2. 雙方簽名(章)並註記雙方身分證字號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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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0.80
今天晚上去該店家拿合約,
對方堅持不給, 說第一次遇到客人拿合約,
還指消費8萬,10萬的特例客戶也沒拿合約, 但也可能是她隨便說說.
我堅持一式兩份, 她只用手寫了一份產品簡易名稱,
另外我請她寫產品至少可用次數, 她說無法估計, 要看客人來做臉幾次決定,
我直接表明客人來幾次就跟產品使用幾次一樣意思,
她表明聽不懂, 繼續說沒辦法估計至少幾次,
我直接請她寫客人至少可以來幾次使用到全部產品,
她表示相同產品兩組算的話, 一個月做臉兩次可以使用至少8個月,
我換算了一下,
就是5萬塊買的兩組相同產品可以使用至少16次, 也就是一次3125元,
另外因為一次約1小時, 相當於時薪3125元,
我說別人錢多才這樣花, 錢很難賺, 我朋友時薪103元沒錢不能這樣花,
她說我朋友下班累了可以做臉很舒服,
我直接說妳們就是趁我朋友累了疲勞轟炸直接拿她的卡去刷,
她說我朋友有同意, 還要求我借我朋友錢來還卡債,
我表示不可能, 並要求她蓋下店章,
她說店章在總公司她沒有, 我聽了覺得太扯,
我說妳們總公司在板橋文化路(騎車20分鐘內一定到),
直接請她向總公司申請, 她說要兩個禮拜後8/16才有空,
於是我就請她先蓋下私章, 然後跑去派出所尋求協助,
要是8/16沒拿到店章合約正本, 一切走法律途徑(新北市政府消保官).
※ 編輯: jeffonett 來自: 1.34.14.170 (08/05 00:34)
評估該店的評價和消費糾紛及當事人的時間與財力狀況後,
當事人決定辦理退款,店家表示消費者自行與總公司處理。
本人已寄存證信函,避免店家推託當事人未告知。
本人已向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
明天直接去新北市政府申訴。
※ 編輯: jeffonett 來自: 1.34.14.170 (08/0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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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19: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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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說仍在7天以內。
愛妮雅總公司則說要8/8號早上才有空聯絡當事人,之後再談退款事宜。
※ 編輯: jeffonett 來自: 1.34.14.170 (08/07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