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花了六萬塊在大世界買了至少360小時課程
大世界的課程是很彈性很自由
只要開課,時間可配合就可以上~
實際上也是沒有公告的課表
我上了日文初級一個半月後
因為臨時要被調離台中兩年 就轉讓給在台北的妹妹
問題在於
補習班曾有一次打過電話給妹妹告知開課並詢問是否要上課
妹妹因為課業問題無法配合
就一直都未上過課
目前已超過一年半都未上課
而對方實在很難找到人
想要退費
問題在於
若補習班有規定說 超過一年未上課等於視同放棄上課資格
這項規定有違台北市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嗎?
另繳費證明上未有補習班立案證號
違反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第二十九條
可以以此要求補習班嗎?
此外
超過360小時是否有違反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 補習班應依學科性質及教材內容訂定每期修業期限及每週授課時數
,並留班備查。
前項修業期限每期超過六個月者,應分為上、下二學期招生、收費及授課;
授課時數每班級每週不得逾四十四節;授課時間每節以五十分鐘為原則"
我只希望最好的狀況是可以退我未上課部份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185.198.163
※ 編輯: hc7 來自: 68.185.198.163 (02/03 19:39)
※ 編輯: hc7 來自: 68.185.198.163 (02/03 19:43)
推
02/04 01:04, , 1F
02/04 01:04,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