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包包四天內出現瑕疵不能換新的嗎?

看板consumer作者 (今天天氣好)時間14年前 (2010/02/07 21:57),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上上禮拜五在美麗華專櫃買了一個手提的公事包 回家後用了幾天,在星期一發現他的握把部分出現脫落現象,而且包包背後有些許脫線 其實一開始用的時候我就覺得握把怪怪的,不過翻到後面才發現他已經開始脫落了 上禮拜三我拿去專櫃找原來的服務人員,他一開始說要換新的給我可是發現沒有存貨了 只剩下展示的,不過那個展示的也是有些小瑕疵 然後我問他如果送修能不能在過年前拿到,他說盡量,所以我就說好吧送修吧 不過後來想想其實不太對,如果趕不出來的話那整個感覺就很差 大過年的竟然買個名牌包去給人家修理,自己用不到想起來就很不爽 所以我上禮拜五就撥了專櫃的電話去跟他商量這件事: 就是說如果過年前能修好拿到是最好,不然能不能乾脆換一個新的給我? 因為接電話的不是那天幫我服務的,所以他說好會再和主任反應然後會再回撥給我 結果完全沒有下文了。 我這禮拜四又撥去差不多相同的狀況 一樣不是我買的那天的服務人員,一樣說好等會兒回撥給我 結果一直到禮拜五還是沒有消息。 所以我禮拜五就直接去專櫃當場問了,這次就是原來幫我服務的那個了 他當場撥給了主任問,得到的結果是"不行" 其實這時候我就有點不爽了不過我還是態度很好沒有生氣的樣子跟他講 他拿出公司的規定說是要沒用過的才可以換,因為我用過了所以不能換如此如此的...... 因為我不想當奧客,加上他的態度不錯,但我知道這樣盧下去不會有結果的所以就走了 現在我是覺得說,今天這個產品瑕疵,應當是公司要來負責的,他是有幫我修理沒錯 但是這段時間用不到的損失不該全由我來承擔吧?錢都花下去了,況且也是一個知名品牌 花了錢,卻用不到還要受氣,加上兩次被服務人員敷衍,整把火都上來了 難道是因為我態度不夠強硬嗎? 買東西會有個爽度的問題,現在錢花下去了,用不到三次 然後下次可以用是在三個禮拜後,難道不會不爽嗎? 重點我的問題是在於說:商品瑕疵在七天之內,廠商可以拒絕客戶換貨的要求嗎? 那這樣買到瑕疵品的不就算自己倒楣?因為用不到七天你的東西就要去送修將近一個月 謝謝大家辛苦看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17.58

02/07 21:59, , 1F
補充:我知道實體通路沒鑑賞期,但商品瑕疵應該不一樣吧?
02/07 21:59, 1F

02/08 01:01, , 2F
直接找百貨公司樓管處理,讓百貨公司給廠商壓力
02/08 01:01, 2F

02/08 09:00, , 3F
通常依公司規定~~
02/08 09:00, 3F

02/08 09:21, , 4F
一是找樓管,二是看賣場規定為何,如果以上二者沒結果,
02/08 09:21, 4F

02/08 09:21, , 5F
依法並不用換新的給你。至於你提的一個月間不能使用的損失,
02/08 09:21, 5F

02/08 09:22, , 6F
很難估算出數字。 (先跟樓管談談吧)
02/08 09:22, 6F
文章代碼(AID): #1BRiR03O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