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請問這樣算訪問買賣嗎?(台灣麥克)

看板consumer作者 (英英)時間16年前 (2009/10/17 16: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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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ain01 (英英)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消費] 請問這樣算訪問買賣嗎? 時間: Sat Oct 17 03:27:47 2009 事實經過: 唉~家人在某展場遇到童書業者, 留下資料後,童書業者打來約時間商談, 結果家人竟簽約了。 10/16晚上剛簽的約,使用信用卡分期。 星期一會有人確認訂單+付款 星期二會有人送書過來 問題: 1.還沒有人確認付款前,可以依照訪問買賣"沒看到商品實體, 七日內取消訂單"嗎?->真的沒有看到全部的書,只有部份! 2.星期一有人確認的時候,可以直接拒絕就好嗎?? 3.沒有付任何的訂金,只有信用卡分期。 拒絕後會產生任何的費用嗎? 4.星期一拒絕後,還需要去寫存証信函嗎? 5.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_ _)>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9.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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