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基會的團訟vs版上的團訟

看板consumer作者 (把頭髮留長)時間16年前 (2009/07/11 13:17),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 寄存證信函後參與的消基會團訟跟版上大家分區組團的團訟 會有什麼差別嗎? 我想跟台北團的,但家人覺得消基會比較好 可我覺得消基會好像會有點沒力... 想說要說服家人, 但仔細想想,我說不太出來= =|| 台北團跟消基會不能合併嗎?是不是因為消基會有存證信函門檻? 版上團組好後,是由委任律師提出告訴。就這樣上了,還是? 因為我印象中好像有看到說要提出團訟得跟民間其他消保團體合作(是這樣說嗎?) 但我爬不回那篇文...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18.39

07/11 13:19, , 1F
#1ALqMYOa 揪團的團主一定會找消保團體的~放心
07/11 13:19, 1F

07/11 13:33, , 2F
感謝樓上!
07/11 13:33, 2F

07/11 13:35, , 3F
法律沒有規定 消費糾紛訴訟非得找消保團體處理不可
07/11 13:35, 3F

07/11 13:37, , 4F
差別在於:找消保團體可能會有申訴、調解時間的消耗
07/11 13:37, 4F

07/11 13:39, , 5F
我有LCD兩台 NB一台 跟樓上的團好了
07/11 13:39, 5F

07/11 13:39, , 6F
推錯
07/11 13:39, 6F

07/11 13:40, , 7F
好處在於:消保團體的資料蒐集能力、經驗、團體資源
07/11 13:40, 7F

07/11 13:43, , 8F
自己揪團好處是起訴時程、訴訟進行可以較能自己掌控
07/11 13:43, 8F

07/11 13:44, , 9F
也就是說消基會=消保團體,而揪團的則要看各團走向嘍?
07/11 13:44, 9F

07/11 13:44, , 10F
感謝R大!!!
07/11 13:44, 10F

07/11 13:48, , 11F
另外 消保法的管轄和民事訴訟法上的管轄 也是有差別
07/11 13:48, 11F

07/11 14:19, , 12F
民事訴訟法44-2與消保法54併案處理.競合之不同
07/11 14:19, 12F
文章代碼(AID): #1AM223ij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