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戴爾事件-最後的贏家會是誰?!
首先必須要承認~台灣的消費者是健忘的,類似消費糾紛或者商品瑕疵的新聞很快地
會在兩三個月內被大量其他新聞給取代,消失在螢光幕上.
其次,台灣的消費者是很怕事的,除非金額過大或者攸關身家性命財產,否則多半流於
客訴電話的謾罵而不是訴諸法律.相較之下,對於負有商品瑕疵擔保責任的公司,則要
衡量客訴對於公司所要支付的成本(人員、勞務等時間以及無形的商譽損失)以及客戶
真正訴求(也許他打來只是不想支付維修費用五百元?!)
,兩權相害取其輕,來做出對雙方最有利的決定.
這次戴爾用折價券的方式處理,擺明就是吃定消費者.
如果戴爾作出如此強硬的決策是基於:
1.你/大家過不了多久就會忘記.
2.你/大家不願意去透過集體訴訟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
那麼,消費者將會是最大輸家.
甚至,如果以現在消基會接到約近五百多位申訴的案件,會進行集體訴訟的方式來處理.
事後,新聞已不再報導的前提下,訴訟進行中,公司再與這五百多位進行各別協調,
即使賠了五百多台後和解,對戴爾還是最有利的.
(2萬6千多客戶,接到4萬3千多筆訂單,只有五百多件申訴案件???)
換另個角度想,如果這次戴爾事件無法成為指標性案件.是否將會造成日後線上交易的
店家,寧可用消費者信賴交易的信心來換取廣告商機的錯誤示範!!!
以前一陣子燦坤邀請豬哥亮與廣告才子范先生合作廣告為例,有人估計光是前面賣關子的
新聞廣告效益遠遠數倍於五百萬的代言費用!!
這次戴爾事件何嘗不是如此嗎?差別將只是會在於操作手法罷了~
(看似戴爾事件毫無操作的企圖心:P ; 高階經理毫無危機處理的概念.)
最後和解只能朝一個方向走,那就是
「如何讓最後仍堅持自己權益的消費者"有爽到",又讓公司不會"虧太大"」
.完全把原本信賴交易安全的機制破壞殆盡.
有人批評這次消費者是一群暴民.
如果把數量,人數逐漸降低..一萬人買一萬台是暴民~一千人買一千台是暴民.
一百人買一百台是暴民??十個人買了十台還是暴民???最後,如果只有一張訂單,
一個人買了一台,還可以說是暴民嗎???
八卦版其實隔天就出現Pchome錯誤機車標價的狀況,但是立即被取消訂單.
當然,人數過少,起不了太大的效應,事後消費者有無立即付款也無從得知.
但這已經突顯出,佔有資訊優勢的一方,其實不會是消費者.
如果類似的消費糾紛無法建立起指標性的案例,未來網路購物的消費者
只能淪為商業廣告,行銷操作中的蠢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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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 Edmund Bu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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