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何謂郵購買賣(參考消保法Q&A)

看板consumer作者 (愛發呆..)時間15年前 (2009/03/05 02: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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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ti-ramp 看板] 作者: belief0111 (愛發呆..) 看板: Anti-ramp 標題: [心得] 何謂郵購買賣(參考消保法Q&A) 時間: Thu Mar 5 01:52:43 2009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資源就是消保法Q&A 消保法Q&A: http://www.cpc.gov.tw(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點選疑難解答 > 消費者保護法Q&A > 消費者權益 裡面有很多有關消保法的解釋.....在這裡先介紹何謂郵購買賣 ---------------------------------------------------------------------- 所謂郵購買賣,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款的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 、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 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交易型態。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郵購買賣為新型傳銷術,由於郵購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 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 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買賣的一種型態, 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郵購買賣之交易型態,是指企業經營者利用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 、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 締結之買賣契約。 (三)郵購買賣主要是指消費者在締約前沒有檢視商品的機會,就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 契約的情形。而與消費者締約前已檢視商品,締約後同意企業經營者郵寄商品予消 費者之一般買賣郵寄不同。 ◎大家可以以此標準去檢視交易類型是否屬於郵購買賣,能否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 行使在收受商品之後七日內可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解除買賣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09.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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