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我被詐騙了3
大家好
我又來請教問題
寄存證信函後,對方都沒有主動回覆下
我們在九月一號到消保會協調
(((一個差勁的經驗)))
當天現場有
一位律師,我一個,業者以及自稱是治療的婦人
但是明明是同夥的...
我因犯了遲到的錯誤,見著他們三人在談笑,
坐下之後,律師介紹自己身分,並說明今天這調解不具法律效用.
然後,開始請我敘述情形(大家可搜尋我之前打的相關文)
問題1。
律師說:無證據可證明,帶我去的那兩個人使否為員工
說如果對方有勞健保之類的,才能證明他們是員工
當然對方不承認,說他們的家人也都在那治療好的...老師很厲害...想幫我
我一直跟他們強調,我在七天內已寄出信函,他們都不主動回覆
這一段時間,都是我在主動詢問,並且我要退全額
問題2。
業者:沒辦法退,產品這麼多天了,不知道有沒有變質,你有沒有加東西?
也沒客人敢用啊...!
可是我購物第五天已說明我要退費,現在跟我說這。。。
我應該要先把東西退還嗎?現在退是否太晚?或是根本無需退?
問題3.
拿"飲料說"做譬喻:到賣場買飲料再把吸管拆了,插入喝了,再說不好喝不買
有個受害人,也聽業者舉這可笑的例子
但我們又能如何辯解?
想請問訪問買賣有規定我以上的問題嗎?
訪問買賣不是不需要理由,七天內消費者都可退換貨嗎?
為何他們有這麼多問題?
說了約兩個小時,對方一半也不退
我覺得很累,目前在搜尋資料,請大家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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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one,but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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