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訪問買賣-減肥商品 要求退費

看板consumer作者 (笨蛋)時間17年前 (2008/07/14 0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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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號被推銷購買了24000元的減肥商品 是用現金支付的,沒有發票也沒有任何支付證明 而且那個業務員在車上把外包裝都拆開來裝成一箱給我, 我回家之後才發現..... 請問這樣還可以退貨嗎? 我現在很後悔,那些錢是我省吃簡用下存來了 卻被利用弱點買下~~ 我看站上的存證信函範本都簽有訂購單等...貨品也沒有拆封, 可是這個業務員把全部商品都拆掉了,我完全沒有使用該商品 當日因為要趕火車,所以什麼沒有細想... 我什麼單據都沒有,請問我現在該怎麼主張自己的權利 在這樣的狀況下,存證信函該怎麼寫才好? 商品我想要用郵寄方式寄回公司,可以嗎? 我好想哭~~ 請大家幫助我,謝謝~~ 以下是我所擬的內容,請幫我看哪裡需要修改~~ 敬啟者: 本人XXX於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一日行經XX彰化銀行,由貴公司服務專員XXX未經 邀約,主動上前推銷貴公司之產品,在本人無意願及無經驗且趕時間之狀況下, 不及細查而遭強迫推銷,因此當日以現金二萬肆千元整購買貴公司商品。 商品如下:喜得康膠囊二盒、喜得寶膠囊二盒、美夢成真試紙二瓶、 喜得美一百一十二包。外包裝全由貴公司專員及其同事拆封裝於一箱, 由於當日趕時間未打開查驗,不知貴公司已將所有外包裝拆封。 且貴公司當時未主動開立憑據。依據消保法第十九條之規定, 此契約之成立屬訪問買賣且購買至今未滿7日,今本人特以書面解除此買賣契約。 本人在此聲明解除此次訪問買賣契約,另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本人已繳付之訂金一千 元整,及價款新台幣二萬三千元整,合計新台幣二萬肆千元整,請貴公司於文到三日內將 此筆帳款退還至本人XX銀行帳戶。銀行代號:XXX 帳號:XXXXX-XXXXX 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如貴公司對此存證信函不予 理會,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註:原當日於半強迫下購買四萬二千元商品,由於非經自願且並無強烈購買此系列產品 意願,故已決定於下午約定交貨之時當面取消此交易並拿回一千元訂金, 但又在推銷人員之強迫推銷下且因趕時間搭火車而未經思考改為購買總價 二萬四千元的商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95.122 ※ 編輯: PDST 來自: 125.224.195.122 (07/14 04:26) ※ 編輯: PDST 來自: 125.224.195.122 (07/14 04:27) ※ 編輯: PDST 來自: 125.224.195.122 (07/1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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