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書展退訂經驗

看板consumer作者 (淮南皓月冷千山)時間18年前 (2008/03/23 21: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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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有點曲折 提供給相同遭遇的人作為參考 糾紛對象:暢談國際文化 糾紛內容:書展受業務推銷簽下套書欲退訂 今年書展很不幸地成為業務員的囊中物 2/14在兩位業務的包夾下簽下分期付款單(8000*3期) 回到家仔細閱讀背後的條款自知無法退訂 不過朋友聽了後覺得收到書前還是有機會 於是開始積極動作 2/16(六)到會場向業務退訂遭到拒絕 便寄出存證信函,並向消保會申訴 (感謝這個板的存在,讓我學到很多) 同時間板上有位板友也遇到同樣狀況 聯繫後他說到會場成功退訂了 只不過付出了2400元的代價 抱著一絲希望2/17(日)我再度到會場表示退訂 這次直接找經理而非找業務 經理很溫柔地說當然沒問題啊 「你不要書我們也不能強迫你嘛!」 她把我的分期付款單影印下來表示會幫我處理 當時覺得真是遇到天使了XD這麼容易就解決了..... 過了幾天,公司來函 內容很簡單,大概就是說不能退訂只能更換書籍或付款期數 並附上消保法十九條,和消保會解釋書展不屬訪問買賣 業務和法務部也打電話來表明同樣意思 並且說他們沒遇過退書這種事啦 我很不滿地指出「我就知道有一位讀者退訂成功啦!」 但他們說那位讀者只是「保留2400在那邊,以後有喜歡的書再訂購」 (噗不過對讀者來說,也算是繳了2400違約金吧) (公司真是怎麼樣也不接受「退訂」這回事) 最後我表示不能退訂的話希望可以解約 我可以負擔違約金 公司說那討論看看再回覆我~ 這時台北市政府也開始動作了 我的案子被分派到觀光局(原為新聞局,管理出版品) 但他們能做的似乎只是寄公文給公司表達我的意思 希望公司給予回覆(這件事我應該算做過了吧XD) 相當然爾還是一樣的內容,後面還加上 「但讀者言不是書也不是錢的問題,故無從協助」 承辦人員是說因為公司在台中市 他們其實沒有法可以管,公司不理會他們也沒辦法 (啊我以為會自動移轉耶,這樣就浪費了一輪跑公文的資源) 上星期再度向台中市政府申訴 星期五接到掛號請兩造於4/21到消保處協調 (若在這之前和解就不必去) 果然是有權責之分,效率顯然快得多 在這期間我常常在想怎麼舉證 使此筆交易可能推定為訪問買賣 包括網路上的留言(許多人都受過推銷)、書展的照片(有業務推銷)或和公司通話的錄音 前者很容易蒐集但應該只能作為間接證據 後者較有利但我太晚覺悟了 應該當初在書展和經理退訂時就該錄音 後來再打電話給經理時 僅能說她不否認可能可以讓我退 並交由業務處理(確實也是有交給業務處理) 總一直強調書展後公司會議說 僅接受二十歲以下讀者退訂 在這樣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 退訂的可能性還是很小 下星期我打算向消保官詢問一下解決的可能性 再等待一下公司的來電 若達成的可能性不大 大概就放棄申訴履行契約了 (主要因為協調需到台中市政府) =========================事情就進行到這裡分隔線=============================== 在網路上看到一位讀者的狀況幾乎和我一模一樣 結果也是退訂失敗~ 套書事件來龍去脈: 1. 購買套書要謹慎(上)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vashih/3/1236984003/20040402181437/ 2. 購買套書要謹慎(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vashih/3/1236983973/20040402181342/ 3. 套書命運之不知道已是第幾部曲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ukesees/3/1236983226/2004040217523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ukesees/3/1243552316/20041223194413/ =======================下面還有一點話想說分隔線=============================== 處理至今的一些小感想 1.因為消保會明文解釋書展原則上不屬訪問買賣 逛書展的愛書人請務必做好抵禦業務的心理準備 既有的客氣和禮貌暫時放一邊沒關係(想走就走,留假資料也不為過) 我當初因為一個人去逛,又是開放大眾入場第一天他們的第一個客人 被死纏爛打不放,最後不幸屈服了(希望為自己打了劑免疫針) 2.若和我一樣不小心訂了書想退 去交涉時最好都錄音存證(或者有書面) 只憑口頭承諾不能代表任何事 像我如果有錄到和經理的退訂過程 能退的機率或許大得多(或許她以為我未滿20才答應的XD) 3.申訴機關以『申訴對象所在地』為準 一開始想說填自己的所在地,處理較方便 結果因為權責區分完全無濟於事 順帶一提,台北市消保官好像滿忙碌的... 4.是我的疑問~~~~ 我仍然覺得,書展裡的某些交易行為應屬訪問買賣 第一,書展非『展售會』,來書展的人像是來逛書店一樣 (上理髮店、上飯館不消費說不過去,但逛書店不消費普遍得很) 並不是每個人都具有買書的意圖 很多是為了獲得更多資訊 第二,像暢談國際這類以直銷手段為主的書商 本來就有業務招攬、推銷的行為 應該符合訪問買賣的精神吧 ============================================================================== 3/31補記 和台北、台中消保官分別談過後 都說書展交易是否能推定為訪問買賣要視個案而定 但欠缺直接證據就比較麻煩了 不過都認為還是可以試試看,多少有機會 唔但是家人堅持不讓我去協調 一方面覺得無法解決的機會大 一方面又怕對方會找麻煩(?) 總之今天下午已經打去向書商說寄書來吧(痛) 也撤銷了申訴 一切回到原點,過程中學到了不少就是~ 另外謝謝熱心的板友寄信來和我分享經驗 希望大家往後都能甘願花 歡喜受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3.47 ※ 編輯: movestop 來自: 61.230.90.253 (05/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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