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加州轉讓問題

看板consumer作者 (心很苦)時間18年前 (2008/03/15 14: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於去年購買了一個轉讓會籍 原本的主人是因為腳受傷不能繼續運動 當時我們各付2500轉讓費給加州 可是今年2月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必須搬到新竹居住 (現在已在新竹工作) 所以我向加州提出轉讓申請 原本客服跟我說提供在職證明即可 後來我去申請當天客服經理不在 櫃台請我留下資料及在職證明 說明會請經理回電 過了兩天 有位客服小姐與我聯絡 她說我的會籍已經轉讓過一次(去年) 所以這一次我已經無法轉讓了 我向她說明我的原因 並表示願意支付5000元轉讓費 並非惡意轉讓 但加州部分堅持「會籍本來就不能轉讓」 當初是因為原本的主人腳受傷無法繼續使用 加州方面才破例讓她轉讓 若我的會籍沒有轉讓過 他們也可以破例讓我轉讓 我跟客服說:可是合約上面並沒有這樣寫 沒有寫不能轉讓 也沒有寫不能二次轉讓 合約書上只有解約的規定事項 客服就開始重複以上她說過的話 我也覺得跟她繼續講下去似乎不會有結果 想請教有經驗的板友 我可以如何處理呢? 如果我有機會回台北 我會辦理暫停之後再回去使用 但是我之後會結婚並定居在新竹 所以我不可能再回去使用了 當初簽訂合約時 也沒有業務告知我不能二次轉讓的事項 若當初我知情 我也不會冒險買轉讓的會籍了 謝謝大家 希望有人可以指點我一下 -- ·‥° ★ .·° i wis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103
文章代碼(AID): #17ssOc89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