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具展場不給退訂金,怎麼辦!?

看板consumer作者時間18年前 (2008/01/09 01:25),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天星期日和女友去逛了五股工商展覽館的家具展, 經過了一家賣床墊的店家,在業務精湛的推銷功力下, 我們很衝動的訂了一套床組,並且刷了一萬塊訂金, 後來被家人罵了怎麼買床沒有多比較幾家, 我們也後悔花了三萬多買了一套床組, 說實在我們真的沒什麼概念,並不知道買的東西到底好不好, 於是週二晚間我們再度前往展覽現場, 向商家提出我們要退訂的要求, 說到這當然就是商家不願意讓我們退刷, 只能修改尺寸或是換貨, 整個談判的過程讓我們感到非常不愉快與不受尊重, 幾個歐吉桑輪番上陣與我們周旋, 對方始終站在自己的立場訴說著一堆似是而非的道理, 像是他們在這裡要租金,人事成本等等, 還虧我們年輕人買東西就得自己小心,自己負責, 就算去別家買或是去買別的東西也不是讓你說退就退, 總歸一句就是買他們家的東西不能反悔就是了, 令人氣憤的過程就不多說了, 最後就是說會把我們的要求向上呈報, 我想也只是推託之詞。 很抱歉讓各位看官看我發了一堆牢騷, 小弟是希望能透過這個版得到一些經驗, 以我這個例子向消保官申訴成功的機會大不大? 就目前的情況我想提出以下幾個爭議: 1、目前只是訂貨並且尚未約定交貨時間。 2、我們是在展場中受到業務的推銷下訂貨的, 此例是否算是訪問買賣。 3、在訂購單簽名欄位的下方條列幾項不平等條約。 像是不買訂金要被沒收,這點我承認是自己的疏失, 簽完名才發現底下這幾條小文字,但業務卻也沒提醒我們。 很感謝各位大大看完文章,如果我方站得住腳, 我很想向對方據理力爭,今晚受了一肚子氣, 實在不想向欺人太甚的商家妥協,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們提供建言, 萬分感謝T_T ※ 編輯: deirdre 來自: 61.230.55.207 (01/09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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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回第三點.你說的那條不買訂金要被沒收並不是什麼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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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條約.而是民法所規定的條文.這不需要業務提醒你們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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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而店家明定在訂購單上.只是為了減少事後爭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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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展場記得不適用訪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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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這種歐巴桑退讓只有找歐巴出馬…找長輩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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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 能舉證對方推銷而非主動靠櫃,適用訪問買賣(能舉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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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難道消費者想退.店家就該退錢.才叫作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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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有什麼立場要求退 只有你變身成奧客才可能退的成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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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指教,以後買東西會更小心,別再衝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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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Wx7lgi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