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7-11的御飯糰 廣告有瑕疵 算不算廣告不實?

看板consumer作者 (-chain)時間16年前 (2007/12/24 10:47),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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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itle 去買御飯糰 店員說要同一時間買任兩個御飯糰才有小叮噹的月曆小贈品 可是 統一自己的御飯糰標籤 明明就只貼 買御飯糰任兩個 並沒有說要同時阿 換個小禮物 總是要刁 然後等期限過了 多了很多物品換不掉 才又說這活動延續 統一真的很奇怪的作法 抱怨歸抱怨 但是要問的是贈品是屬哪類的法規阿 算不算廣告不實的一種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8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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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的 7-11 甚至說活動已經結束,更怪
12/24 10:5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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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沒特別說明都是算同一張發票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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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16:56, , 3F
一般的認知不都是同時買才送的嗎..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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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民法154條以下要約部分參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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