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分期購物不滿意 有權停止付款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2007.11.27

看板consumer作者 (Victor)時間18年前 (2007/11/27 12:03),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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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1/4113843.shtml 分期購物不滿意 有權停止付款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2007.11.27 張太太原打算花十一萬、以卅六期分期付款的方式替上國中的兒子買了網路教學課 程,業者宣稱可以和學校課程結合。可是上了一個月以後,兒子發現內容千篇一律 ,根本無法跟學校課程銜接,張太太因此停止付款,沒想到業者竟然告上門。 線上遊戲、網路教學、健身房、瘦身美容等商品或服務推陳出新,消費者不見得一 開始就知道完整的服務內容,若預付了款項之後,發現跟預期的不同,該怎麼辦? 消保會說,這類買賣不同於以往銀貨兩訖的交易方式,不僅在付款前沒有機會檢視 商品,後續商品或服務也是分期享用的。若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不滿意,七日內可 以退回商品或終止買賣,不需說明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如果已經使用了第 一期商品,但對第二期商品不滿意的話,也可解除之後的買賣契約,不會因為已使 用了部分商品,就無法退費。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以高中教材為例,假設消費者一次購買了高中三年 的課程,在上完了高一課程後,不滿意高二教材的情形,是可以終止契約的。高一 課程因為已經使用了不能退費,但收到高二教材的七日內,可以退回高二教材,其 餘還沒有收到的各期商品也可終止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90

11/27 17:23, , 1F
標題下的很差=-=因為分期購物不滿意.不一定有權停止付款
11/27 17:23, 1F

11/27 18:25, , 2F
線上遊戲包月玩了三天沒空玩,就退27天的錢,隔了三天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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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8:25, , 3F
再包月,玩了二天又沒空了,就再退28天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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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8:56, , 4F
刷卡分期購物也可以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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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9:00, , 5F
銀行不都是把錢全額付給業者,再分期跟消費者收
11/27 19:00, 5F

12/03 16:42, , 6F
刷卡分期購物應該不能退吧 都已經有七天鑑賞期了
12/03 16:42, 6F

12/03 16:44, , 7F
文章內有提到後續的商品或服務也是分期享用的類型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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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IvSKOJ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