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健身消費糾紛 退錢爭議最多

看板consumer作者 (好好人)時間18年前 (2007/10/22 1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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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消費糾紛 退錢爭議最多 活力工場太原分館無預警歇業,類似的健身中心消費糾紛,台北市消保官今年處理多 件形形色色的案例,絕大多數是退費問題。消保官王治宇認為這類案例追根究柢,似 乎都與景氣差脫不了關係。 一位參加某知名連鎖健身中心會員的會計師,日前向王治宇投訴,表示他已是十多年 的創始會員,最後一次是業者以買3年送2年方式招攬續約,但最近常有會員帶家裡的 髒衣服到三溫暖洗衣服,節省一些清潔劑、水費,「會員層次都降低」,他要求退費 ,業者只願以3年的餘額打八折退費,不願以5年餘額計算。 該會計師告訴王治宇,原本不計算「送二」的2年,但健身中心可能因景氣差,連提供 的衛生紙品質都遠低於以往,令人非常不滿;後來的一些新會員,似乎存著「儘量把 錢撈回來」的心態,在三溫暖洗衣服、拿走清潔用品等等,讓他覺得自己花的錢已不 值得。 王治宇說,除了會計師的案例,也有其他健身中心的會員,申訴健身中心突然取消三 溫暖或餐飲設施,與原契約不同;而業者取消設施的理由,就是經營困難,且會員中 會貪小便宜亂拿東西的比例日增,甚至連衛生紙都摸走,才不得設法節省成本。 另有些無力或不願再參加的刷卡會員,正與業者談判解約,銀行卻按月催繳納定期扣款。 因刷卡付會費都由銀行先付錢給業者,再向消費者定期收費,這類申訴案若是有良心、 守法的業者,會先把錢退給會員,再由會員定期繳款至期滿。 但也有業者堅持不願退費,消費者就被夾在中間,既不到健身中心,又得按期繳錢, 以免信用破產,苦不堪言,尤其碰到業者經營下不去而無預警歇業,更難求償。 王治宇說,消保會已訂有健身業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明訂會員退費時, 業者最多只能扣兩成手續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目前仍有贈品價值如何認定、請假時 期如何計算等爭議,有必要進一步明訂。 【2007/10/17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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