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州七日內解約

看板consumer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7/08/25 16:48),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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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20(一)入會 隔天便電話口頭告知業務因個人因素須解約 8/24(五)晚上直接到店內,從八點等業務等到九點 後來他說很忙 沒辦法幫我處理 請我隔天再過去店裡 結果今天電話聯繫,他告知假日客服沒有上班 所以沒辦法辦 必須要等到8/27(一) 可是這已經是簽約日的第八天了,這樣還適用七天內解約的條例嗎? 況且如果他假日兩天沒辦法幫我處理解約事宜,那怎麼能算在七天內啊!(怒) 總公司客服假日也沒上班...唉 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決這個困境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0.55

08/25 20:01, , 1F
加州最會用緩兵計…你要不要找假日郵局在七日內發存證信函
08/25 20:01, 1F

08/25 23:57, , 2F
啊…剛忘記七日的計算,你爬一下依民法規定的七日計算方法
08/25 23:57, 2F

08/26 02:28, , 3F
訪問買賣是七天,健身業的契約審閱期是五天.
08/26 02:28, 3F

08/26 02:30, , 4F
原PO目前是付了現金? 刷了卡? 或簽了信貸或什麼呢?
08/26 02:30, 4F

08/26 02:31, , 5F
(定型化契約的審閱期,越來越沒力...想到就累~淚)
08/26 02:3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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