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補習班退費的問題
是這樣子的,
今年二月我報名了台南碩士的英語研究所的課程,
而補習班在三月13也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春季先修課程,
我也都有去上課,接著從四月到七月初有一段空窗期,
而我的上課期限是到明年的3/31,
而我七月初開始上課上到七月底時,
由於跟家人懇談過後,家人希望我把這邊的費用退掉,
去找補托福的補習班,在我向補習班說明之後,
我當時實繳了兩萬九千元,補習班的回應是:
你繳的錢是暑期班的正課,兩個月的期間你已經上了一個月了,
至於你上的春季班,和接下來的秋季班,都是贈送的,你都可以去旁聽,
但是你的正課已經超過了退錢的三分之ㄧ的時間,
已經過了一個月,也就是二分之一,故不能辦理退費。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到底南市短期補習班退費的法令裡,
補習班可以自由規定所謂正課的時間嗎?
因為這筆不是算小數目,所以請板上的大大幫幫我,
我這樣子的情況,可以跟補習班要求退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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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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