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媚x峰美容課程的一些退款糾紛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eging0527 (不勉強了)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請益] 請幫我看看我與媚x峰的一些退款糾紛
時間: Wed Jul 4 11:50:11 2007
故事有點長 請耐心幫我看看 m(_ _)m
我在前天去了永和媚x峰做美容課程,在作課程當中美容師一直推銷瘦身產品
但是我給他的態度就是我不想買,後來美容師在我身上敷了東西後要我等30分鐘
再來幫我處理,結果等了40-50分鐘該美容師都沒來,我就自己清理剩下的步驟,
我才發現美容師自己先回家了。我越想越生氣。昨天打給了媚X峰的客服人員,在
我堅持退費的情形下,媚X峰同意退還未使用課程的錢。但是另一個問題來啦,我
之前是透過我前男友去東X定購(這是3年前訂的),媚X峰叫我先去分店繳清
我使用過課程的錢,才願意經由東X做一個刷退的動作,可是是退到前男友的信
用卡(一定要退到訂購人的帳戶),我已經沒再跟他做任何的聯繫,也不可能退到
他那裡在跟他要回這一筆錢。所以媚x峰就說這個退款問題是東X的問題他沒辦法
解決。東X說訂購人不是我也不可能退款到我這裡,請各位大大幫我想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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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寫一封存證信函請大家幫我看看還有哪裡要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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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民國玖拾陸年柒月貳日於貴公司永和分店做美容課程,
此美容課程跟東x購物購買已完全付清,當天進行課程之間該
店美容師和營養師欲推銷貴公司減重食品,本人予以婉拒。
課程尚未結束,該美容師卻自行回家,棄消費者權利於不顧。
本人今日欲取消此課程買賣契約,因依消保法第十三和十四條規定,
貴公司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買賣契約。退還本人
已繳交新台幣壹萬壹仟捌佰捌拾元整,此課程為套組,並不得要求繳
交之前所使用之課程金額,做為精神賠償。請貴公司退還並於文到之
三日內將此筆款項匯入本人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另,依電腦處
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
人資料請儘速刪除,切勿複製。如貴公司對次聲明不予理會,本人將
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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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今天叫要寄出存證信函。媚x峰客服人員說東x窗口小姐出國休假一星期明天
才回來所以明天負責這一案子的小姐明天才能答覆,媚x峰客服叫我先不要寄存證信
函,等到明天再決定,我應該聽他的嗎?
感謝大家^^
※ 編輯: eging0527 來自: 140.112.125.66 (07/0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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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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