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媚x峰美容課程的一些退款糾紛

看板consumer作者 (不勉強了)時間18年前 (2007/07/04 15:59), 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eging0527 (不勉強了)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請益] 請幫我看看我與媚x峰的一些退款糾紛 時間: Wed Jul 4 11:50:11 2007 故事有點長 請耐心幫我看看 m(_ _)m 我在前天去了永和媚x峰做美容課程,在作課程當中美容師一直推銷瘦身產品 但是我給他的態度就是我不想買,後來美容師在我身上敷了東西後要我等30分鐘 再來幫我處理,結果等了40-50分鐘該美容師都沒來,我就自己清理剩下的步驟, 我才發現美容師自己先回家了。我越想越生氣。昨天打給了媚X峰的客服人員,在 我堅持退費的情形下,媚X峰同意退還未使用課程的錢。但是另一個問題來啦,我 之前是透過我前男友去東X定購(這是3年前訂的),媚X峰叫我先去分店繳清 我使用過課程的錢,才願意經由東X做一個刷退的動作,可是是退到前男友的信 用卡(一定要退到訂購人的帳戶),我已經沒再跟他做任何的聯繫,也不可能退到 他那裡在跟他要回這一筆錢。所以媚x峰就說這個退款問題是東X的問題他沒辦法 解決。東X說訂購人不是我也不可能退款到我這裡,請各位大大幫我想想辦法。 ========================================================================= 我有寫一封存證信函請大家幫我看看還有哪裡要修改,謝謝 ================================================================= 本人於民國玖拾陸年柒月貳日於貴公司永和分店做美容課程, 此美容課程跟東x購物購買已完全付清,當天進行課程之間該 店美容師和營養師欲推銷貴公司減重食品,本人予以婉拒。 課程尚未結束,該美容師卻自行回家,棄消費者權利於不顧。 本人今日欲取消此課程買賣契約,因依消保法第十三和十四條規定, 貴公司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本人聲明解除此次買賣契約。退還本人 已繳交新台幣壹萬壹仟捌佰捌拾元整,此課程為套組,並不得要求繳 交之前所使用之課程金額,做為精神賠償。請貴公司退還並於文到之 三日內將此筆款項匯入本人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另,依電腦處 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本人留予貴公司之個 人資料請儘速刪除,切勿複製。如貴公司對次聲明不予理會,本人將 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敬請貴公司配合。以免訟累。 ================================================================= 我本來今天叫要寄出存證信函。媚x峰客服人員說東x窗口小姐出國休假一星期明天 才回來所以明天負責這一案子的小姐明天才能答覆,媚x峰客服叫我先不要寄存證信 函,等到明天再決定,我應該聽他的嗎? 感謝大家^^ ※ 編輯: eging0527 來自: 140.112.125.66 (07/04 11:55)

07/04 12:47,
媚x峰比較有理.當初刷誰的卡.錢本就應該退回該卡主人帳戶
07/04 12:47

07/04 12:49,
如果媚x峰直接退你..我個人認為媚x峰是在自找麻煩.找死xd
07/04 12:49

07/04 15:17,
可是東X客服說,這筆錢早就已經入媚X峰了,可以由媚那裏
07/04 15:17

07/04 15:18,
退款,不需要經過東X
07/04 15: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5.66

07/04 16:50, , 1F
既然銀行已付款給店家,要求店家退現也屬合理(再說都過三年了
07/04 16:50, 1F

07/04 16:58, , 2F
要主張也非原PO主張 在法律版已有推文 不贅述
07/04 16:58, 2F

07/04 17:04, , 3F
所以廠商退回訂購人之帳戶是合理並非無理的要求
07/04 17:04, 3F

07/04 17:04, , 4F
利用他人代為法律行為本來就要考慮到這一層情形
07/04 17:04, 4F

07/04 17:05, , 5F
現在的情況就是你硬要退錢 然後你以代理契約向前男友
07/04 17:05, 5F

07/04 17:05, , 6F
請求返還,不然就是繼續上完課程 沒有對「你」退現的
07/04 17:05, 6F

07/04 17:06, , 7F
道理 因為你根本不是這個契約的當事人
07/04 17:06, 7F

07/04 17:07, , 8F
所以你的存證信函對廠商來說也沒有拘束力 發給前男友
07/04 17:07, 8F

07/04 17:08, , 9F
說不定效果會更好…
07/04 17:08, 9F

07/04 17:17, , 10F
當初東森也說了契約是認卷不認人,所以是我持卷是跟媚X술
07/04 17:17, 10F

07/04 17:19, , 11F
峰定這個美容課程契約
07/04 17:19, 11F

07/04 17:19, , 12F
簽契約是我本人
07/04 17:19, 12F

07/04 17:30, , 13F
有必要將當初的交易說清楚才有助別人判斷 卷是何卷?
07/04 17:30, 13F

07/04 17:31, , 14F
訂購之後交付卷?? 如果無法說清楚便無法判斷
07/04 17:31, 14F

07/13 21:00, , 15F
你要不要換別家做? sogo或是公館店我覺得都蠻ok的
07/13 21:00, 15F
文章代碼(AID): #16YrDA_l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