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商品包裝贈獎活動 顧客刻意挑選商品 合理?

看板consumer作者 ( 想找人來愛我 )時間19年前 (2007/02/21 10:10), 編輯推噓10(1003)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GodzillaLee (狙力)》之銘言: : 我想問一下,因為真的不是很清楚這樣做對不對 : 如果不對請大家不要鞭很大力 orz : 最近生活的飲料(鋁箔包的)有個活動 : 是只要在包裝的內側找到十六個「8」就可以得到一萬元 : 今天凌晨十二點多的時候去一間小七 : 因為在包裝上的字有部分是可以直接看到的 : (還有一部分是一定要把鋁箔包上面的角角撕開才看得到) : 所以我就在冷凍櫃旁邊慢慢地挑 : 想說能不能挑到「8」多一點的鋁箔包 : 我沒有動到包裝,就只是把飲料拿在手上慢慢挑 : 看到8比較少的飲料就放回去 : 然後在結帳的時候,店員就開始說 : 「你剛剛在那邊挑很久對不對」 : 「你這樣我要怎麼跟其他客人交待」 : 「你給我一個理由嘛」 : 然後我解釋了很久,店員還是沒幫我結帳 : 我就告訴他「那不然我買一罐就好了」(我選了三罐) : 直到有其他客人要來結帳了,他才說 : 「我這次就不追究,下次不要再讓我看到這種情形」 : 雖然我知道自己有一點取巧,可是我想問的是 : 這樣的做法是不行的嗎? : 我覺得貨架既然是開放的,而且有部分的條碼本來就可以看得到 : 那為什麼我不能挑我覺得比較有可能會中獎的呢? : 我看得到的部分和其他顧客看得到的部分是一樣的啊 : 雖然最後那個店員還是三罐都讓我買了 : 不過讓我在離開那間店的時候覺得有點難堪 : 所以想問一下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問題是出在誰身上 : 請大家告訴我,謝謝 <(_ _)> 建議最好不要去損壞到任何包裝上的配件(吸管)與外觀 至於你說的把角角撕開一點點,其實就已經算是損壞外觀了 雖然這樣對於飲料品質本身並無相關影響,可是會影響它的銷售情況 給個建議;你可以看,你可以挑,只要你沒有傷害到商品的外觀與品質,例如冷凍櫃      的商品別離櫃太久。每個人都有權利不買到瑕疵品,也可以選擇保存期限      較長的商品,但是在結帳前不要損壞到商品包裝上的配件(吸管)與外觀,      這樣就絕對沒有爭議。 做人要將心比心,如果你是店員或老闆,看到有顧客因為損壞物品包裝外觀,而可能 會導致該商品滯銷或必須自行吸收處理掉,請問你的心情會很好嗎? 當然該店員或老闆的處理態度與方式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是原PO先作出有爭議的 行為在先,我認為原PO當時可以先向店員或老闆道歉,然後再買下所有因原PO而導致 外觀受損的商品,這樣店員或老闆的臉就不會那麼臭啦。 另外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編 也有提到相關法令與罰責。 第35章 毀棄損壞罪 第 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本法條講白話一點,就是損壞他人之物,造成他人損害者,處二年以下....blabla。 雖然可能會有很多人認為這樣是小題大作,可是原PO的行為在本質上就已經觸犯 該刑法條文啦,這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有空沒事多翻翻法律條文,對你的人身財產安全會有很大的保障的。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3.110

02/21 12:30, , 1F
原po沒有撕到包裝吧~~ 他只是用看的喔沒有動手撕
02/21 12:30, 1F

02/21 13:07, , 2F
老實說我要是看到飲料被人家挑來挑去 我也不想買了
02/21 13:07, 2F

02/21 13:23, , 3F
那個包裝我看過.一般還是要用手翻開一點才看的到.
02/21 13:23, 3F

02/21 14:30, , 4F
店員看不到你有沒動包裝 如果包裝出問題 不找你找誰
02/21 14:30, 4F

02/21 19:11, , 5F
之前純喫茶有贈獎的時候,曾看過整排被撕開的純喫茶…
02/21 19:11, 5F

02/21 19:12, , 6F
如果未破壞到包裝的話,我認為顧客有挑選產品的權利,這就
02/21 19:12, 6F

02/21 19:13, , 7F
類似挑選保存期限較長的牛奶一樣。
02/21 19:13, 7F

02/21 23:36, , 8F
同意百吉的說法:如果未破壞包裝的話,顧客有挑選產品的權利
02/21 23:36, 8F

02/22 01:15, , 9F
這種行為刑法不會去處罰 參:74台上4225判例
02/22 01:15, 9F
※ 編輯: SyHeng 來自: 218.171.216.76 (02/23 07:15)

02/24 07:18, , 10F
微罪不罰,但應該要負擔民事賠償及訴訟費用...
02/24 07:18, 10F

02/24 07:30, , 11F
問題是大公司會這樣告妳嗎 不會吧!
02/24 07:30, 11F

02/28 19:22, , 12F
我也同意baijee說法. 但包裝即使有小小損壞都需小心被下毒.
02/28 19:22, 12F

02/28 19:23, , 13F
前次蠻牛千面人事件,太可怕了! 雖不常喝蠻牛,但很喜歡:P
02/28 19:23, 13F
文章代碼(AID): #15swdwxH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