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票券的無使用期限突被告知即將到期?

看板consumer作者 (靠北 我PO文格式像發公文)時間19年前 (2006/10/23 19:22),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triangular (angelika)》之銘言: : 我之前和同事合買了100張的韻律票券 : 當時票上只有流水號,沒有打使用期限 : 最近突然接到電話 : 說使用期限只有一年 : 11月就要到期了 : 當初他們行政疏失所以沒有蓋上期限 : 要我們拿回去蓋 : 如果想要延長使用期間 : 必須再買100張才行 : 請問這樣合理嗎? "商品(服務)禮券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預定明年上路 最近經濟部在全國各地辦說明會 有興趣的可以去聽聽 大家最關心的使用期限、地點 等規定都有所提及 (抱歉 內容不在手邊) 回歸原PO的問題 你可以試著主張:"過期後剩餘票券仍繼續使用,但須取消原票券之優惠" 舉例來說,以150元之價格(全票原價250)購入限期半年之電影優惠票一張 半年後過期該券仍可使用,惟需補100元之價差 或是購買某三溫暖使用券,附帶優惠為可於當次使用中免費享受SPA 過期後仍可憑該券使用三溫暖設施,但SPA需另外付費 相信這樣的方式對消費者及業者雙方都是不錯的結果 之前有不少相似案例也是這樣處理 但前提是該禮券(使用券)必須是消費者付費購買的 如果是贈品性質就不方便提此主張了 以此為方向和業者溝通一下 不行的話再找各縣市消保會申訴試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6.80

10/25 17:40, , 1F
謝謝^^
10/25 17:40, 1F

12/06 17:05, , 2F
推~~^^
12/06 17:05, 2F
文章代碼(AID): #15FANmnz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