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承電腦補習班信貸及退費(桃園縣)

看板consumer作者 (我能支付的 只有靈魂)時間19年前 (2006/09/23 00:10),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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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桃園縣短期補習班管理法查到跟退費有關的 照這的話信貸仍要付25%嗎 第 三十五 條 補習班學生註冊後,因學生個人因素而離班者,應依左列規定退費: 一、 學生自註冊後至實際上課後七日內離班者,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 七成;自實際上課後七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及實 習材料費之半數;在班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二、 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本條退費規定退還之費用以應繳交之費用為準。 ※ 引述《senkou (我能支付的 只有靈魂)》之銘言: : 我上禮拜簽了要付兩年信貸的課程 : 書也已經拿了 翻過應該是不能退了吧 : 我承認我一直都有衝動性消費的習慣... : 課還沒有開始上 : 我現在能做哪些來取消跟學承的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85.130

09/23 00:16, , 1F
信貸兩年,課程多久?超過六個月嗎?建議讀板文2511篇參考一下
09/23 00:1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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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沒有超過六個月要分開收費的規定..
09/23 00: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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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也兩年
09/23 00:1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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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net/5c1Sg 這是最新管理規則 (草案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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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word檔打不開ˋ(′o‵")ˊ 建議向縣政府教育局?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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