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林大真K書中心的老闆和老闆娘痛毆讀者

看板consumer作者 (:))時間19年前 (2006/08/01 10:52), 編輯推噓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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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30 七夕情人節 我永遠也忘不了的日子 雖然我走出警局~就希望傷痛從此走出我的內心 但是打字的我~ 手依然是顫抖的 忘不了當時的恐懼.......... ...................親愛的對不起我又想起當時的情境了>_< 不好意思以下文章很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緣起~ 今年三月初辭去工作想要專心準備高普考 由於原先住的地方離補習方蠻遠的且租金較高 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打算另覓租屋地 後來補習下課後經過捷運站8號出口 林大真K書中心打出可以住宿又便宜的廣告 在考量未來的經濟壓力下~ 上樓去參觀~ 林大真她當時強力推銷”文昌位” 就是奇摩知識家裡網友所說的地毯彷彿會流出漿的那一間 環境的確不怎麼好~ 但房租的確便宜~ 她打算算我9個月30000元整.包水電 而且可以K書24小時,洗澡免費,洗衣機在樓上(事後都說要收錢) 在我考慮的當時~ 經濟壓力不得不逼我低頭 我當時不知道不包含冷氣,因為正常的K書中心都有冷氣 但她的文昌位並沒有~~~這是我當時大意沒問清楚的地方 感到奇怪~ 住我文昌位隔壁的女生 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但剛入住的我 覺得為什麼老闆娘總是說她是多麼的可惡 心機重的多麼的可怕 所以我始終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 在老闆娘的強力洗腦下~ 我當時甚至有點討厭她 但只是住隔壁 她的一舉一動,呼吸的氣息 直覺地都讓我覺得她不是怪人及壞人 後來無意間聽到她講電話 更證明我的判斷 我大膽的跟她做了朋友 卻引起之後我和老闆娘的爭端 我也從她口裡有禮貌聰慧的女孩 變成她口中什麼都是的女孩 甚至是陪睡免錢的女孩......  :( 宛如妓女般被辱罵著.......:(.........對不起我又哭了 衝突開始~ 我的租約是到2006/12/1 我受不了數月來的精神折磨 在考試期間 她的惡言惡語更是如洪水猛獸般 侵蝕著我應沉靜的心 數月中發生太多的事 包括她要我們換位子她要改裝潢 等於是叫我們搬家但不退錢 我加了錢換到工作室去 希望換來心理的平靜 多花了一些錢終於換得我考前2個月的平靜 但是考完後我在也忍受不了了 我跟她談我要搬回家住 關於我的租金剩四個月她可否多少退一點? (我們是一次付9個月的房租加一家共44500元正) 她要退K書券或是現金都OK 但是經濟壓力很大的我 只要求她退部分 但她一分一券都不退 她後來提議 你去找某位A先生 他租約正好月底到期 他的房租跟你的一樣看他要不要承接你剩下來的那幾個月 我跟他談了 一開始他不願意~ 也表達了他無法幫忙的無奈 但是後來以純脆幫我的方式 概括承受兩個月 但老闆娘知道我們談妥後 刻意的刁難A先生 我心想A先生已經是純幫我的心態了 我想不如就那些錢就算了 反正我剩4個月我上來台北偶而還可以回來住 但是林大真老闆娘並沒有這麼想 她認為我要走就應該要把鑰匙還給她 ~~~~~打人開始~~~~ 我在搬東西到電梯時 她要我一定要把鑰匙還給她才可以走 強行拿走我的登機箱 中間的辱罵我就不多贅述~~住了幾個月也了解她會罵怎樣難聽的字眼~~ 所以我忍了下來 但是在拉回我的登機箱時 她"林大真小姐"K書中心的老闆娘 一個巴掌狠很的甩過來 打在我的左臉上 我傻了~真的傻了~我沒被人家打過臉 第一次就獻給林大真小姐 但我忍住不還手 但她接下來的話更是讓我無法承受 "妳這個心機重恰查某.不知道死活只會讓人家睡免錢的" 我忍無可忍 我反擊了~我打回去了 真的很抱歉 我還手了 我承認我這個地方做錯了....>_<...(泣)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跑去拉老闆的衣服問他說 你怎麼可以看著你老婆這麼打我? 更令我訝異的事發生了 老闆一拳揮過來 我痛得跌到沙發旁的玻璃桌子 至今右臉在吃飯時仍有咀嚼的困難~~無法合攏 背後再補上一腿 第一次被男人打 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我內心異常的惶恐 我一直以為老闆是一個耿直的老實人 雖說他對老闆娘的家暴傳聞不斷 但我總是眼見為憑 一如我對文昌位隔壁女生的看法一樣~ 但是老闆對我的拳打腳踢 令我十分的失望且害怕 原本打算召開記者會 但與新聞界的學長姐討論過後 此事對我造成的陰影已經夠大夠深了 把事情鬧大只會成為我日後更深的陰影 PO在消費者保護板只是希望大家能夠不要再受欺負了 也想要問問大家我當時的處理方式好嗎? 我先去驗傷 頭撞到桌子 一進臺大醫院覺得十分想吐 但整天沒吃東西的我吐不出來卻感到痛苦萬分 有腦震盪的可能 朋友幫我看我的背沒有明顯的外傷或淤青 但我卻覺得很痛~不知道哪裡痛 台大的人聽到我的境遇感到十分的吃驚 也提醒我要仔細的跟醫生說我哪裡很痛哪裡不舒服 要講的愈誇張愈好~~~吃驚~~~ 因為我要面對的是一個很會說誇張語言的人 我用字遣辭的嚴謹 只會為我帶來吃虧 接下來請在法院擔任法警的妹妹一起陪我去警察局 雖然我傷的不輕 多是內傷 但提告顯然對我一個外地人明顯的不利 後來我選擇和解 雖然賠償金非常不滿意 但是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欺負了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謝謝大家收看這麼長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7.35

08/01 13:27, , 1F
非常恐怖,你應該要開記者會,讓大家都知道他們的惡行
08/01 13:27, 1F

08/01 14:24, , 2F
超恐怖..真的應該開記者會..
08/01 14:24, 2F

08/01 14:46, , 3F
這對夫妻精神有毛病了吧?啊你怎麼這麼軟弱~?還要和解ꄠ
08/01 14:46, 3F

08/01 15:45, , 4F
在這裡看文章的人少到我覺得很快就有下一個受害者耶..
08/01 15:45, 4F

08/01 15:46, , 5F
記者會的唯一好處是告誡下一個可能受害的人..雖然原po會受
08/01 15:46, 5F

08/01 15:47, , 6F
傷....
08/01 15:47, 6F

08/01 16:05, , 7F
黑店板有很多人給你建議了,看你想怎麼做囉。
08/01 16:05, 7F

08/01 17:02, , 8F
你要勇敢一點 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 你沒有理由要隱忍姑息
08/01 17:02, 8F

08/01 17:03, , 9F
應該要把老闆夫妻的惡行讓大眾知道才是
08/01 17:03, 9F

08/01 21:39, , 10F
原po選一個覺得對自己最好的方法就對了 不過你真的沒錯..
08/01 21:39, 10F

08/01 21:41, , 11F
千萬不要把一些傷人的話往心裡去喔..原po加油...
08/01 21:41, 11F

08/01 22:19, , 12F
一定要開記者會...太可惡了
08/01 22:19, 12F

08/02 10:44, , 13F
推-這樣的事一定要讓大眾知道
08/02 10:44, 13F

08/02 11:59, , 14F
大家不是受害者,不懂再次傷害的陰影
08/02 11:59, 14F

08/02 12:00, , 15F
可以PO在HATE版 反正一堆記者守候著 應該會有效果吧
08/02 12:00, 15F

08/03 00:50, , 16F
把事情鬧大 讓他們知道隨便打人跟壓榨別人是不對的!!!!
08/03 00:50, 16F

08/03 00:51, , 17F
蘋果日報也可以投訴!!!
08/03 00:51, 17F

08/10 22:34, , 18F
息事寧人雖然只會讓更多人受害~ 但po出來 妳已經很有勇氣了
08/10 22:34, 18F

08/10 22:36, , 19F
因為妳面對的並不是人......
08/10 22:36,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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