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簽約】押金三個月的疑問?

看板consumer作者時間19年前 (2006/04/24 19:5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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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riminology 看板] 作者: DemiM (小咪￾ ￾ N￾N￾  똩 看板: criminology 標題: 【租屋簽約】想請教大家… 時間: Mon Apr 24 16:40:40 2006 大家好: 就是… 我跟另外兩個同學透過仲介找到了一間公寓,所以從來沒見過房東, 最近要簽約了,我們希望可以見到房東再簽, 仲介卻跟我們說房東要做生意很忙,比較沒有空過來, 還說可以請我們簽了之後他再送去給房東簽。 而且押金要三個月。 因為從沒住過外面的房子,只是覺得很怪,沒聽說過要三個月的押金。 房東收三個月的押金是有法源依據的嗎? 一般不都是兩個月嗎? 難道透過仲介租房子是不用見到房東就要得簽約了嗎? 麻煩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30

04/24 19:06,
跟仲介說,房東先簽,你們再簽.
04/24 19: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30

04/24 21:54, , 1F
我覺得我會要求付1個月的押金..畢竟要是你們覺得怪怪的
04/24 21:54, 1F

04/24 21:55, , 2F
那也寧可換別家~也不要勉強自己租下去~以後日後後悔!!
04/24 21:55, 2F

04/25 06:29, , 3F
土地法有規定,押租金不得超過二個月
04/25 06:29, 3F
文章代碼(AID): #14JBla-8 (consu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