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基會:拒退費的新手法

看板consumer作者 (活在當下)時間20年前 (2006/04/22 22: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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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拒退費的新手法 發佈日期:95.4.17 本會接獲多名消費者申訴,於郵局前被以免費量血壓為由推銷健康器材,之後業者雖表示 願退費但限期消費者攜產品、發票、信用卡…辦理退款。最後業者卻以消費者無發票為由 拒絕退費,問題是消費者皆表示當時並未拿到發票…。 這些消費者是於不同的郵局前被民眾器材社的業務員邀約免費量血壓,再被告之血壓太低 ,進而推銷宣稱療效的長磁波健康器,價格從22000到120000元不等。 事後消費者欲退費遭拒,經消基會告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以書面主張在七日內解除買 賣契約。消費者仍被業者以惡言刁難,再回函消費者表示同意退貨,限期在數日內攜帶器 材、發票、信用卡、身分證、印章 辦理退貨,逾期視同放棄退貨權利,公司概不負責。 然而消費者皆表示該公司當場並未開立發票交付,民眾器材社堅稱沒發票就是不能退。目 前類似案例已有4件。 近年來本會接獲消費者的投訴的推銷手法如下: 1. 皆在郵局門口。 2. 以免費量血壓以接近消費者。 3. 業務員身穿白袍,冒稱為醫護人員。 4. 量血壓的結果為偏低或過高。 5. 誇大健康器材的功效。 6. 宣稱有健保局、衛生單位的補助。 本會發現有時同樣產品可有數萬元的差距,金額較高的就被業者要求辦理信用卡分期付款 。現在業者表面上同意消費者退費,但卻以消費者未持有發票為由堅不退款,消費者卻皆 說未拿到發票而造成無法退費。即使消費者真的遺失發票,業者仍可扣除必要稅金後將款 項退給消費者,業者不應以消費者未持發票而拒退貨,本會認為該公司根本沒有誠意退費 。 建議消費者如有健康上的疑慮應行就醫,同時購買產品一定要索取發票,對被推銷的產品 有7日的退貨權利。如未能取得發票亦不影響消費者退貨退款的權利;縱然業者表示限期 消費者辦理退貨,逾期視同放棄退貨權利;該約定亦屬無效,消費者可循訴訟途徑救濟。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 電話:04-23757234 傳真:04-23759717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6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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