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桃園補習班退費~~法則問題

看板consumer作者 (sunny)時間20年前 (2006/04/11 08: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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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日文補習班上了三堂課 因為工作上的問題 我延期了大既半年左右!~我是補為期三個月的課程 那時候我要延課的時候!因為只上了三堂課 便要求延後 於是補習班人員便說~那你上的那三堂課 錢另外補足(用三個月費用去除上課堂數!我交了750元) 這樣課程還是一樣三個月 我們比較好作業 前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退費的問題 補習班人員說要把公文呈給上頭看 我問他大概要多久的時間 他說也不清楚~但一般補習班對退費這種事 實在是能拖則拖!!!我的課程是停到5月31日 他們對於招生跟退費完全就是二種臉孔 ps.在繳費收據上 沒特別註明退費的規則(不像地球村那樣) 所以應該是照法則走囉! 我在知識上瀏覽了一下! 根據舊法則~大多數縣市都是(但沒看到特別指定桃園縣的) 未開課前退費~退七成左右(有的是退7成5) 開課未滿1/3~退5成   超過1/3~不退費 去年底!板上寫說 台北市覺得這樣的退費不合理 因為在開課前退費卻只退7成~對消費者來說 根本就是吃虧 因此台北市教育局連同消基會訂定新法則 在開課前60天退費~只可‘扣百分之五的手續費~不得超過1000元    前59~前8天~扣百分之十    前7天~扣百分之二十 高雄好像也在實施了 那我想請問一下喔!!我這樣算是未開課嗎?因為是補習班人員叫我補齊三個月份的!~之前那三堂就抵掉了 以”桃園縣”來說!未開課前是退百分之多少???(我上了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都沒我要找的答案!台北市的卻清清楚楚的列出來一一”) 新的法令~其他縣市都還未實施嗎?這樣對於其他縣市的學生來說真的很吃虧 在台北市的人真的蠻幸福的!那種官員才叫有政策有做事吧!是真的為消費者在著想! 我是想多了解一些關於這方面的法則!~ 不然補習班把一票學生吃的死死的!吃人都不吐骨頭 我必須先做點功課才有立場去跟他們談 免得被他們虎到!!! 希望有這方面經驗或是知識的人 可以彼此交換意見 知識上的人真的都很熱心!!!謝謝大家了^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8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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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net/5d1d5 桃園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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