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糾紛] 關於JENOVA 16002N背包~標錯價格

看板consumer作者 (奕之華)時間20年前 (2005/12/15 00:0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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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個人其實一開始很想發言,與f板友的意思相近,只是畢竟我不是當事者 所以想了一段時間。 也許公司處理的方式不是很理想 比如說,直接改單這種事,看看能不能以這樣的瑕疵去要求更合理的補償。 我想,所謂的消費者保護,是建立在合理的情形下。 至少就這個包包來說,195元應該不是真正合情理的解決方案。 HP印表機的出包,也一定是有經過考慮以及可能的效益來做最後的決定 我想,PChome也是,雖然大家都覺得它沒誠意。 這個很明顯是公司的錯誤,公司當然也要為這個錯誤負責, 只是,也許想一個比較合理的做法會比較好,比如說半價之類的 我在DCS板,還看到有人買10個 我想,這種人,我就不談什麼消費者保護了 很明顯有另外的企圖。 消費者保護是維護權益,而不是將權益無限上綱,變成澳客。 ※ 引述《flyfar (幸福進行曲)》之銘言: : 或許有人會說我的相法很鄉愿 : 可是,我真的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 : 這個事件很明顯是網頁負責人員出的錯 : 不是該公司用低價吸引大家下標之後, 再故意調高價錢 : 從DC-shopping版的留言中, 也可以知道有人本來無意要買 : 只是存著看這家公司要怎麼處理的心態下標的 : 事情鬧大了,扛起這個責任的絕對是當初負責網頁的人 : 大家都會出社會工作 : 難道都不會犯無心之錯嗎? : 將心比心, 當你犯錯時, 如果有人不斷的追打你, 你會怎麼辦? : ※ 引述《michelles (=以下是被當名單=)》之銘言: : : 今天大家都是看到他標錯價格才下標的.... : : 難道我們要為他標錯價格負責嗎? : : 類似「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道德批判等等我想就不用多說了 : : 有道德的人...知道標錯價格....根本就不會下單(很可惜我們都不是) : : 消費者的立場就是希望以最便宜的價格購得商品...不是嗎? : : 以下引述網友的話.... : : ================================================================= : : 台灣這些小廠商真的沒什麼擔當阿... : : 如果果消費者買貴了,又被人家說不做功課爬文, 難得找到便宜的 : : 結果廠商直接更改價格, 推翻之前的訂單....為何都是廠商對,消費者錯? : : 換句話說....賣方標錯價了,叫做:「得饒人處且饒人!」 : : 那麼消費者買貴了,叫做啥?~「誰叫你自己不比價!」 基本上他說的沒有錯,不過,都已經說「小」了,要不要考量一下合理的範圍為何 : : 之後公司處理的態度也令我十分不滿.... : : 1.送哪些幾十塊的東西(清潔組)....真的看不出誠意 : : 2.$1,350誰知道是真的成本價(搞不好只是賺少一點)?況且運費還要自己出 =.= : : 為何公司說的兩個方案...我們一定要選一個?任憑公司擺佈? : : 公司說了算...那把我們消費者的權益擺在哪? : : 或許今天公司會因為這件事賠了一些錢..但是錢是可以賺回來的 : : 商譽是保證賺不回來的....今天認賠後,大家以後也對這間公司負責任的態度表示肯定 如果那個公司小,今天認賠後,搞不好就倒了,也沒有什麼負不負責任的態度。 因此,我是覺得買的人集合起來,提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雙方各讓一步,比如說以半價來買。 當然,也許最後大家都傾向一定要一百多元買,那就是法院見了 我想公司應該不會答應這樣的要求。 : : 或許以後有許多的網友會去多多消費...但是打死不賠...以後在那邊買了東西 : : 對於保固或換貨等等的服務我真的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所以針對這個事件,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但你真的覺得 一個工作人員誤植一百多元,他們用一百多元賣給你是合理的嗎? 也許合法理,但不合情理。正如一開始所說的,消費者保護並不是要無限上綱的 若公司有誠意,讓公司所出的錯誤,有個一定相應的負責程度也就好了。 : : 一個沒有商譽的公司我想也沒有生存下去的必要...我看關一關還比較實在 如果賠與不賠都會關門的話,我想那公司會選不賠來關的。 : : 後來又把我們的訂單價格偷偷的改成$1,950...有企圖掩蓋的意圖 : : 我想這部分是否有牽涉到偽造文書或是背信,詐欺之類的 : : (我只是以相近的意思代表,大家看懂就好) : : 我現在的做法準備先跟消基會申訴(用消基會向公司施壓).. : : 希望大家一起來...一起打電話到消基會申訴...團結力量大.... : : 再不行就真的上法院....基本上法院離我公司很近.... : : 真的要跑法院,我可以代表去法院 : : 以上大概就是我的想法.... 我想你的想法是可行的,若人多的話,應該會有一定的影響力。 因此最後個人的看法,會比較傾向以要求半價的方式來與公司談判 如果那公司不願意,或是沒什麼誠意要談的話,才會以195元的要求對簿公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ꈠ▄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44.98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20.228.144.98 (12/15 00:36)

12/15 00:57, , 1F
推~消費者保護是維護權益,而不是將權益無限上綱.
12/15 00:57, 1F

12/15 09:58, , 2F
我覺得第一時間他應該將商品下架,而不是偷偷修改價格又繼
12/15 09:58, 2F

12/15 09:59, , 3F
續賣~~這樣就有種在欺騙的感覺~~ = =
12/15 09:5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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