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於收據的問題

看板consumer作者 (曼)時間19年前 (2005/05/28 03:0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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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sta (freedom )》之銘言: : 禮拜二被騙去傳銷 : 然後消費一萬 : 沒收據應該就不能退費了吧 原作者所問宜引用公平交易法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http://www.ftc.gov.tw/20000101299912311082.htm 可引用如上述網頁所述之: 十六、 問: 傳銷商要申請「退出退貨」,該怎麼處理? http://www.ftc.gov.tw/2000010129991231302.htm 一八0、 問: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其參加人之告知義務,應於何時為之? 相關條文: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一八一、 問: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所稱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有 隱瞞、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以及第十七條規定不得為之之行為, 其責任歸屬為何? 相關條文: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七條 一八二、 問: 參加人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後,是否可退出該組織?其所購買之 產品,可否退貨、還款?有無時間限制?又產品是否限於原封不動才可退貨? 相關條文: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一八三、 問: 若參加人要退出多層次傳銷組織時,遭該事業拒絕,參加人應 透過何種途徑尋求救濟? 相關條文: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一八四、 問: 多層次傳銷事業對於其參加人辦理解除契約時,是否可酌收退約 處理手續費用? 上引文為局部引文,請自行參閱網頁內容. 由於原作之上線未說明加入直銷,致使原作在不明情況之下加入了直銷商, 並且扣留部分商品及自行拆開商品,扣留單據, 且未提供原作加入直銷商之合約副本暨直銷商說明手冊等.... 個人建議:即刻先擬好退出直銷商的存證信函(詳可查精華區及板文), 並說明直銷上線扣留部分商品及自行拆開商品,扣留單據,且未提供原作加入直銷商 之合約書暨說明手冊等..... 嚴正表明退出直銷商並要求退回全額入會費及產品費用. 擬好存證信函後,可po板或私下傳請板友們提出修正, 並於加入十四天內寄給直銷公司/公交會/一份留郵局/一份自己留存. *餘請板友補充之.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7.209

218.167.176.117 05/28, , 1F
厲害!! 我真的不懂公平交易法...
218.167.176.117 05/28, 1F

220.137.17.209 05/28, , 2F
legist您客氣了,法條讀一遍,您一定比我領略得多.
220.137.17.209 05/2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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