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居分手後通常怎麼分"財產"呢?

看板cohabitation作者 (kai)時間13年前 (2010/11/11 10:21),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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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正式同居過 不過一個禮拜有五天都會在男友那裡 把宿舍很多東西都帶過去用 然後分手之後 對方把自己用不到的東西都留著 假好心還我幾袋原本就收好的東西 熱水瓶,電鍋,廚具....etc 還有我出三分之一的錢的小筆電跟印表機 雖然之後我沒有主動去要 避免引起紛爭 但是我想知道大家同居過厚的財產是怎麼分? 有人有成功的要回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45.2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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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是 當作不見了 可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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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當不見了 囧 不過貴重就自己衡量是否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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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蠻多那種有屬於自己的紀念價值的東西都直接放棄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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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6:43, , 4F
除了"完全屬於自己的物品"以外一律不拿~兩個人的合照也是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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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毀連底片~不過這是對方要求的(我照做) 目前只有一次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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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經驗~我覺得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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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18:04, , 7F
我是男的..舉凡她有在用的...都不去碰囉..就留給對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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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房子都留給對方..我自己在二天之內找房子+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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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通通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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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貴重物品最好不要說什麼出幾分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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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誰使用的機率高,像PS2他用的機會高,就讓他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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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8:17, , 12F
PS2當初是兩人合資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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