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轉錄]懦弱泛藍 訓政難了 顏厥安

看板ckshga80th作者 (如何自處的環境)時間20年前 (2004/03/19 0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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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VictorFan 信箱] 作者: VictorFan.bbs@ptt2.cc ("VictorFan.bbs@ptt2.cc") 標題: ◇ [轉錄]懦弱泛藍 訓政難了 顏厥安 時間: Thu Mar 18 14:31:12 2004 作者: VictorFan (讓我過吧!老師們!) 看板: Victor-FKW 標題: [轉錄]懦弱泛藍 訓政難了 顏厥安 時間: Sat Jan 31 03:46:24 2004 ※ [本文轉錄自 Dbwesley 看板] 作者: wesley123 (半個人) 看板: Dbwesley 標題: 懦弱泛藍 訓政難了 顏厥安 時間: Sat Jan 31 00:21:19 2004 2004.01.30 中國時報 懦弱泛藍 訓政難了 ◎顏厥安 在馬市長吹起衝鋒號後,泛藍的縣市長似乎硬著頭皮要聯手「技術」杯葛公投的進行。 先談談此舉在法治(馬市長的最愛?)層面的不當吧。首先,中央選舉對地方乃委辦事 項,基本上就是依法令辦理,豈可任意技術杯葛。台灣實施的是地方自治,既非聯邦, 更非藩鎮割據。 其次,公務員對法令實質違法性之猶豫空間,主要發生在其權力之行使可能造成人民權 利受到難以或無法回復侵害之虞時。本次公投即使有爭議,仍是「促成」基本權利之行 使,而非受害,如果不是為了政治私利,何需猶豫? 第三,地方政府自治行政,是較中央法律位階更低的依法行政,公投卻是人民憲法層次 的權利。縣市長這些「公僕」盡力保障人民基本權行使都來不及了,豈可以下位階權限 干預妨礙憲法基本權。 第四,泛藍法學者常高喊尊重國會多數,但現今這部公投法-雖然有多處明顯違憲條文 -不正是泛藍國會多數自己洋洋得意通過的嗎?如果後悔了,為何不修法呢? 第五,憲政機關的權限爭議,本可透過釋憲裁決,泛藍為何不聲請釋憲呢?因為此路不 通嗎?這就引起另一個質疑。原本透過司法改革三法的修正,大法官可望擁有包括憲政 假處分在內更廣泛的司法權限,但正是泛藍在國會死硬地杯葛司法改革法案的通過,使 得一個可解決重大憲政爭議的法治途徑無法出現。 第六,總統不當擴張解釋法律?此項權限沒有制衡?筆者其實早就指出過,這部憲法因 為失去基本原則,早已經不堪使用。當年九七修憲時諸多策士所主張的「雙首長制衡」 機制一點都沒出現,倒是各種權謀杯葛獲得了無限空間。如果總統濫權,不正因為泛藍 自己極為權謀地濫用國會權限才通過了授權條款嗎?一旦走到此,當前憲法給國會多數 的唯一之路就是倒閣,逼使總統任命國會支持的行政院長。一旦成功,行政院對於是否 辦理此項公投就可能與總統形成權限爭議。但是此舉當然也要面對解散國會與輿論指責 製造動盪的政治風險。然而制衡之路是有的,只是泛藍的多數席次,除了懦弱地騷擾杯 葛之外,從來不敢真正「恪遵憲法」地,並且負起責任地「全碗捧去」。 國民黨實在很奇怪,除非自己執政,否則就要搞顛覆。一天到晚說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 一二年,但總統卻只能從蔣介石起算。中華民國明明反覆地在制訂新憲法,把國家國旗 國歌「黨化」之後,卻又說不能有新憲。以前要打回大陸所以凍結民主,現在因為大陸 可能會打過來所以反對公投。雖號稱民主政黨,卻寧可供奉獨裁強人,也不願尊敬民主 先生。阿扁與民進黨儘管缺點一籮筐,但是憨憨地自暴其短,反可供民主公開檢驗。拜 託泛藍不要再靠教科書的神聖家族與媒體的偶像明星來唬人。這次的公投是歷史鬧劇還 是開創新局,請尊重台灣人民自己的決定與判斷,不需勞動諸公再來「訓政」一番。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211.92

推 211.74.216.11 01/31,
我可不可以笑一下.......這是我上他的課
推 211.74.216.11 01/31

推 211.74.216.11 01/31,
的心得 哈哈ㄏ哈
推 211.74.216.11 01/31

推 140.112.211.92 01/31,
這篇是你寫的喔?
推 140.112.211.92 01/31

推 218.184.81.222 01/31,
老師之作,不能不推!借轉喔
推 218.184.81.222 01/31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218.161.16.213 -- 死不是以生的對極形式、而是以生的一部分存在著 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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