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要結婚了 <- 真的還假的?!

看板ck49th310作者 (God Bless Eddie!)時間18年前 (2007/06/05 12: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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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Gust (存錢阿阿阿)》之銘言: : ※ 引述《Iambk (God Bless Eddie!)》之銘言: : : 國小就這麼強喔 ㄅ半嗎 : : 真屌 : : 不過新注音一分鐘三四十這樣也太慢了吧 : : 還是你英打比較快?? : 看情況啦, 如果是打b或是聊天這種看螢幕的就可以打很快 : 不過我現在決定用ㄅ半來賺一點錢 : 整個速度大慢阿 : 真可怕 以前只有ㄅ半可用的時候 很多人都衝倉頡還是啥的 可是我還是只會用ㄅ半 平常如果只跟一個人聊天的話我都會用ㄅ半 反正又不是要趕時間 科科 結果手機卻是用筆劃輸入法 現在用別人的手機傳簡訊 不切換成筆劃輸入 用注音我還不太會用耶 習慣真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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