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懵懂的房事~

看板chatskill作者 (cc)時間5年前 (2018/12/22 07:02), 5年前編輯推噓5(5025)
留言30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幾個月前,某天我如廁時,沒多久馬上聽到我室友(1.室友一定是住同間room的友人嗎?! 這裡是指同樓層不同雅房的人!2.他住廁所隔壁,以下皆以No.4代稱!)跑到隔壁廁所發 出猥褻聲(A片聲)!幾個禮拜前,我如廁大號,沒多久馬上又聽到No.4跑到我隔壁廁所學 我ㄣㄣ聲(我不好意思、怕別人聽到,已壓低音量,沒想到還是被他聽到、學了去!)(我 是新房客)! 這兩件事我當下都設想,對方可能是在開玩笑,或是想告訴我些什麼,並不太放在心上! 可是不曉得為什麼這幾天突然想到覺得很生氣!想了一下決定還是告訴房東,並告知他, 我這幾天情緒不太穩定,因此常開關門比較大聲(我的想法是:把這件事處理好,情緒比 較穩定,也比較不會去影響到它人!唉!我講太白了!)!也希望能從房東這邊得到一些 建議(因為之前有件事,他幫我處理的不錯,因此在心裡把他當成一個小長輩看待!但因 為這件事,寫到這裡讓我有點火大!)! 在樓梯間開始了我們的爭論! 房東似乎傾向保護No.4!一說我太敏感(這場爭論中,樓梯間雖然我們一直保持適度的人 身距離,但他的手一直指向我,也不知道是因為他的手超過安全距離還是怎麼樣,他這個 行為讓我很不舒服!我不斷提醒他,閃開他手指的方向;他卻跟著我換方向,不斷的超過 那安全距離,不斷的重新指向我!而事實上以我們過去的相處,他應該知道我很排斥這個 行為)!二說他是唸戲劇系的,可能brabra……!三說他下午詢問No.4時,覺得他表達的 很自然(即相信他沒造作!)!並轉述No.4的話,”誰去上廁所他根本不知道,並且他也不 會那麼焦聊,不過他願意保証往後的日子裡,他不會有我說的那種行為發生!”本來我也 不太清楚我要的是什麼,不過聽到這裡我馬上回應,”對,我要的就是這個保証!”房東 竟說不合情理,說他怎能保証永遠的事情!我說,不是叫你保証,是叫No.4自己保証!他 自己不是都說了他可以保証(又不是叫他保証什麼不合情理的東西!)!房東還是覺得不合 情理!--------- 到此我已經開始懷疑,房東要我走或是偏袒男生! 我們在樓上的爭論可能有點大聲,房東太太上來按著我的小手臂說,沒關係,你如果這裡 住的真的覺得不舒服,找到房子你立刻可以搬,我們不扣你錢!房東在旁邊murmur,說這 個事情我們沒辦法處理!還是要提前一個月啦、怎樣怎樣的……;房東太太壓著房東的手 臂說不要這樣!……待我說了聲”好”!房東太太,壓著我的手說,”謝謝你,謝謝你! ”(我想想,我覺得他們兩人在唱雙簧!)! 我把這件事情&我的想法告訴我一個新認識當老師的女性友人,她說:不是啦,房東太太 是站在我們女生這邊想,給我們一條後路!她說:女生有你這樣的反應這很正常!女生比 較重視一些感覺的東西,容易對一些聲音,動作,etc.覺得不舒服,你又是一個女生住在 那,不像我們這邊很多女生,隔間效果又不好!容易覺得沒安全感!這很正常!可男生想 的是比較具體的東西,他可能一聽到你說”保証”這兩個字,就覺得要去作什麼,嚇到了 !其實乍聽之下,我原本也已為你要什麼”保証”!(經她跟我確認))現在知道你只是要 個口頭上的”保証”!可能二人對”保証”2字的認知上有差異吧!現在就兩個方法,一 是看你要不要再給這男生再一次機會,反正他已經得到警惕,像你(本人)講的一個正常的 男生不會在得到警惕後還一直去踩這個女生的底線!然後一邊蒐証,每次去廁所,都帶著 手機準備錄音!二要不然就是移居! 我想著:天丫,我要每次進廁所都帶著手機去作蒐証的準備嗎?!可是又不是我的錯我為什 麼要移居! 在與友人的交談中check自己的心意,覺得我不該移居!各自歸位後也以簡訊方式(怕再度 引爭執!)下去跟房東check幾個爭論中的點,後來房東說:以後這種事請逕行錄音蒐証報 警!並改用”規勸雙方”代替”保証”!這個部份我能接受! 其實這件事情我本來想的就是:死無對証,可以既往不咎,但必須讓對方有所警惕!(但 我還是不明白,房東為何排斥”保証”2字!因為對方如果作如己所說的保証,那以後這 件事發生了,很明白的就是你滾不是我滾!而且這件事本來是不須要講的,現在發生了, 要你保証!保証這種事,並沒有什麼不合情理的地方丫!) 既然得知對方也有此意,雖沒經過當面保証,我也就住個幾天走著瞧,可是我發現不知道 為什麼,原對方掛在門口的傘,我頂多看看!這幾天,每經過看到就覺得不舒服!我又想 著這邊隔間不太好!手邊又有重要的事,於是我覺定還是搬了! 退租那天,房東去樓上check我的房間,下來時,在樓上門口與No.4講話良久才下來!雖 我沒聽到他們在講什麼,但我知道那是No.4的聲音,感覺很不好(不知道為什麼?!)~ 請各位大大為小妹文中所提任何懵懂之處作解惑或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0.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tskill/M.1545433362.A.E3F.html

12/22 10:13, 5年前 , 1F
我覺得您怪怪的,之前有其他租屋經驗嗎
12/22 10:13, 1F

12/22 11:15, 5年前 , 2F
有長久的租屋經驗..怪在哪ㄋ?!
12/22 11:15, 2F

12/23 16:12, 5年前 , 3F
出外租屋互相包容 住不習慣退租吧 房東都讓步了
12/23 16:12, 3F

12/23 17:02, 5年前 , 4F
您是指包容那個猥褻聲嗎?~
12/23 17:02, 4F

12/23 23:46, 5年前 , 5F
下次找只租女生的房子好了?
12/23 23:46, 5F

12/24 21:19, 5年前 , 6F
有像現在這樣有室友的租屋經驗嗎?一般人應該不會因為室
12/24 21:19, 6F

12/24 21:19, 5年前 , 7F
友在上大號而有什麼反應才對
12/24 21:19, 7F

12/24 22:48, 5年前 , 8F
有!!除非跟房東同住,一般雅房都有室友吧(同樓層!)..
12/24 22:48, 8F

12/25 18:07, 5年前 , 9F
你覺得他發出猥褻的聲音,會不會其實是他在做自己做的事?
12/25 18:07, 9F

12/25 18:07, 5年前 , 10F
你覺得他學你嗯嗯的聲音,但大家嗯嗯的聲音都差不多,會不會
12/25 18:07, 10F

12/25 18:07, 5年前 , 11F
是他在嗯嗯?
12/25 18:07, 11F

12/25 18:59, 5年前 , 12F
他房間的門與廁所的門正好呈鄰接的直角(非常近,就旁)..
12/25 18:59, 12F

12/25 19:02, 5年前 , 13F
這邊隔音不好..像剛搬進來之前,房東就曾經告訴我,No.4
12/25 19:02, 13F

12/25 19:11, 5年前 , 14F
怕吵,希望如廁人可以輕一點!這麼怕吵怎麼可能連像他講的連誰上廁所都不知道!
12/25 19:11, 14F
※ 編輯: creation (36.226.12.44), 12/25/2018 19:14:55

12/25 19:18, 5年前 , 15F
更何況隔這邊隔音不良,且另外2位房客白天都在上班,
12/25 19:18, 15F

12/25 19:22, 5年前 , 16F
他是頭號疑犯!!
12/25 19:22, 16F

12/25 19:36, 5年前 , 17F
而且聽聲音來源..是從他的房間開關進出..   
12/25 19:36, 17F

12/25 19:56, 5年前 , 18F
"會不會其實是他在做自己做的事?"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12/25 19:56, 18F

12/25 21:41, 5年前 , 19F
會不會他純粹在房內自慰?
12/25 21:41, 19F

12/26 12:31, 5年前 , 20F
聽聲音是..我進廁所沒多久..他也關門進隔壁廁所..
12/26 12:31, 20F

12/26 12:41, 5年前 , 21F
他不太可能不知道是我在隔壁廁!!
12/26 12:41, 21F

12/26 12:44, 5年前 , 22F
我現在只想錄音蒐証
12/26 12:44, 22F
※ 編輯: creation (36.226.12.44), 12/26/2018 14:10:49

12/26 23:08, 5年前 , 23F
可是您不是要搬了,還要蒐證什麼呢?
12/26 23:08, 23F

12/27 01:00, 5年前 , 24F
謝謝樓上翻譯
12/27 01:00, 24F

12/27 20:48, 5年前 , 25F
建議住套房,不用被學聲音還可以想怎麼嗯就怎麼嗯。都知道
12/27 20:48, 25F

12/27 20:48, 5年前 , 26F
隔音不好了。
12/27 20:48, 26F

12/27 20:50, 5年前 , 27F
哦,還有,英文bra是胸罩,妳要表達的是 bla bla bla。但
12/27 20:50, 27F

12/27 20:50, 5年前 , 28F
這用法在英文很不禮貌。
12/27 20:50, 28F

12/28 01:38, 5年前 , 29F
哈哈
12/28 01:38, 29F

03/17 12:44, 6年前 , 30F
搬家比較好
03/17 12:44, 30F
文章代碼(AID): #1S7N4Iu_ (chatsk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