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如何跟老闆溝通??
房子既然找好了
先把一些隨身物品(衣物~寢具...等)帶去吧
反正很快假日了~到時再把東西慢慢移過去
※ 引述《JUSTINE0109 (加油!)》之銘言:
: 我是研究所剛畢業的人(真的是剛喔~~30號剛過口試)
: 然後已經找好工作 算是一個已經認識的朋友 他找我去他那邊上班
: 他本來一開始要我七月一號就開始上班 但我跟他説這樣太趕了~
: 請他多給我兩天的時間~~
: 因為他公司在台中,而我是高雄人,
: 等於我口試完連房子什麼都還沒找 他就要我去台中上班
: 總之,現在的狀況就是我發現多兩天,其實只夠我找房子,
: 要回高雄整理東西在弄到台中,2天時間不夠...
: 我可以跟未來的老闆商量再晚幾天嗎??
: 要怎麼講比較好呢??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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