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調整與發佈預告

看板cat作者 (sai)時間6月前 (2023/10/29 14:30), 5月前編輯推噓25(9873835)
留言1006則, 54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好 經過一陣子的整理與看板觀察,板務跟大家報告預計會更動的板規內容。 一、群組文相關板規 這是八月份爆罐群組文事件發生之後,經過板友投票,決定團購與非團購群組都 可以繼續發文。之後又經過群組長的審議與判決,決定將"團購群組"與"非團購群 組"的招生文,分別規範在[交易]與[徵求]的文章類別中,因而新增的規定。 重點如下 1.團購或非團購群組的招生文中,需於文章開頭註明「本群組中無任何營利行為」 2.如被檢舉該團購群組有營利買賣行為且有相當證據,視為利用看板進行營利廣告 宣傳,原文將依「商家廣告、營利行為」的板規進行處分。 3.團購相關之通訊軟體群組徵人需直接將群組連結公開於內文,不得於文章內要求 先填寫表格提供 PTT ID。 二、認養文相關板規 經過數月的觀察,我發現板上認養文的亂況,跟「合約書必須公開」的板規有直接 關係。自從前板主提出這條板規並施行(我上任後又回復施行)之後,引發了多次 爭議、大大小小紛爭不斷,為維護看板的正向的交流風氣,板務認為有必要調整板 規。 我曾向動保處詢問認養合約書與認養條件的相關問題,相關公部門人員告知,動保 處並不管理任何一份民間的認養合約內容如何訂定,也不管理簽約的雙方後續有無 遵守約定,因為法律並未要求認養一定要簽約,所以認養合約都是私人契約,內容 只要雙方合意即可。 儘管現實中發生過認養合約的紛爭事件,但在貓板上,不應對每一篇需要合約的送 養文進行過度批判、審問和要求修改,且絕大多數都是以噓文為之,明顯已造成騷 擾送養人、敗壞交流風氣、嚴重影響板友閱聽的狀況。 合約事宜應由簽約的雙方協商,非當事人不應插手。認養人簽約之前可以跟送養人 溝通協調,評估自己是否能接受合約中的內容,若不能,大可以選擇不簽。若對合 約條文有疑慮,建議認養人向法務專家或律師尋求專業意見。 因此認養文板規的調整方向如下: #認養文中的欄位為非必填項目,但請遵守以下規定: 1.若認養條件包含簽署認養合約書,請發文者勿公開合約內容,請認養人私下向 送養人索取範本,勿在板面上公開索取,違者刪除發文或推文,屢犯者將以鬧 板、引戰處理。 2.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 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違者視為鬧板、引戰。 3.對認養文裡的條件在板面上無端批評或質疑,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裡。 其他調整:送養時,可要求該隻動物的醫療費用單據總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元。 *需附上單據照片 三、舊板規的架構調整、擴充與修改 現有的板規是2010年的版本,儘管板務上任至今已經做了一些增修,但還是有不太 符合使用的地方,因此一併做了修改。 新的板規架構調整如下: A. 貓板發文須知 1. 發文門檻 2. 文章類別 B. 貓板板規 1. 文章內容與規範 2. 其他違規與罰則 C. 檢舉相關 D. 其他事項 增修的規範條文: 宣傳購買代替領養、簽名檔、引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鬧板/亂板、惡意發言 今日稍晚會發佈新板規,新板規的緩衝期至10/31,11/01正式施行, 實行後若有問題再隨時調整。 四、噓文功能 一段時間以來,貓板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多篇認養文下方,一直頻繁出現連續噓文的 情況,或是用噓文來要求發文者修改文章/修改認養條件的情況。 看板中的噓文帶有明確的貶低或不認同的意思,當噓文的使用程度已經明顯讓看板 的交流氛圍和閱讀體驗帶來負面影響,板務希望能夠採取措施以促進正向的交流。 有些板友提出是否可以關閉噓文的建議,為了確保大家的聲音都被聽到,板務在此詢 問大家是否應該要保留噓文功能,還是要關閉它?或者大家會希望用投票來決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4.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698561049.A.77A.html

10/29 14:35, 6月前 , 1F
10/29 14:35, 1F
※ 編輯: arihanta (180.217.34.237 臺灣), 10/29/2023 14:39:36

10/29 14:42, 6月前 , 2F
醫療費用部分需要在認養文內公開醫院收據嗎?這樣可能比較
10/29 14:42, 2F

10/29 14:42, 6月前 , 3F
不會有金錢糾紛
10/29 14:42, 3F
好的,謝謝建議。

10/29 14:43, 6月前 , 4F
推 超認真的版主
10/29 14:43, 4F

10/29 14:47, 6月前 , 5F
噓文是PTT所有版友能享有的權利,我支持保留噓文功能,在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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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4:47, 6月前 , 6F
版、挑釁、洗文章、錯誤觀念(例如前篇放養妖魔化的文章)
10/29 14:47, 6F

10/29 14:47, 6月前 , 7F
等明顯擾亂版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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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4:48, 6月前 , 8F
討論是否加重懲處,或是累犯加重這樣
10/29 14:48, 8F

10/29 15:11, 6月前 , 9F
原板規已有(4) 商家廣告、(5) 活體買賣與相關賣家推薦
10/29 15:11, 9F

10/29 15:11, 6月前 , 10F
…等針對賣貓宣傳的罰則,但不解為何還有增設”宣傳購買
10/29 15:11, 10F

10/29 15:11, 6月前 , 11F
代替認養”之禁止條例?如板上有人說想養特定品種貓,有人
10/29 15:11, 11F

10/29 15:11, 6月前 , 12F
回”你可以去買啊”、或有人抱怨被慣中途刁到受不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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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11, 6月前 , 13F
養隻有眼緣的貓好難,其他人回”去買還比跟他們認養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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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11, 6月前 , 14F
”請問這些言論也算宣傳”購買代替認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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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板鼓勵認養代替購買,儘管購買寵物是合法的,但在本板中不允許明確地推廣或鼓勵購 買行為。 若板友僅分享自己購買的貓咪照片或其經歷與生活點滴,不會被視為「宣傳購買」。 當板友因認養過程不順利而發文尋求幫助或抱怨時,任何回應建議「不如到寵物店購買, 還不用受氣」、「不如去買比較快」或具有相似意味的言語,將被視為違反此條規定。 有人主動詢問購買品種貓的建議,其他人回答「就去買吧」是在回應詢問者的需求,這樣 的回答本身不會視為「宣傳購買」,但如果反覆提及或過度推薦特定的賣家/商家可能會 被視為「宣傳」,並可能會受到處罰。

10/29 15:11, 6月前 , 15F
噓文還是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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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11, 6月前 , 16F
但我支持亂版者被嚴格執行加重懲處
10/29 15:11, 16F

10/29 15:25, 6月前 , 17F
再來,肯定你對認養文有明確規範的舉動,證明人就是得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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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18F
逼才肯做事;但認養書相關第二點”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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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19F
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
10/29 15:25, 19F

10/29 15:25, 6月前 , 20F
,違者視為鬧板、引戰。”先不管是否有想讓被壓制已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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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1F
慣中途復辟之可能,若有中途假借送養名義,訂一些容易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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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2F
且帶罰金的合約,造成斂財之實,想請問你針對這塊會有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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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3F
決嗎?裁決標準又為何?會問這題,主要也是因為關於認養書
10/29 15:25, 23F

10/29 15:25, 6月前 , 24F
的部分修正條例,讓我感覺到你的態度是”我知道有詐騙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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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5F
也發生過,但我不想在板面上管,為了板面的和諧所以以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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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6F
准在板面上討論是不是有詐騙之虞,若真有詐騙也是詐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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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7F
和被害方你兩造的事,被傷害到請你自己去上民事法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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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25, 6月前 , 28F
閒雜人等不準批評”這樣
10/29 15:25, 28F
請勿試圖將合約問題和看板管理混為一談。板主主要負責管理看板的運作,並確保遵循 板規,而不是作為法律裁決者。合約書的內容和簽約的雙方後續行為,實際上並不是板 主的責任範疇。當合約爭議發生時,應由合約雙方透過法律途徑或私下協商來解決。討 論區的板主沒有職責、權力、也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這些合約問題。

10/29 15:48, 6月前 , 29F
本來不認同就可以噓,不用過度解讀噓文吧
10/29 15:48, 29F

10/29 15:50, 6月前 , 30F
本來版面都是公開的,文章本就會受公評
10/29 15:50, 30F

10/29 15:55, 6月前 , 31F
用推講負面的話就可以喔?看到噓就玻璃心真的莫名其妙
10/29 15:55, 31F

10/29 16:23, 6月前 , 32F
推噓都要保留 不然我來PTT幹嘛呢 那只不過是肯定否定的記
10/29 16:23, 32F

10/29 16:23, 6月前 , 33F
號 更多的紛爭是遣詞用字造成的
10/29 16:23, 33F

10/29 16:25, 6月前 , 34F
如此一來要認定就會比較幸苦版主了
10/29 16:25, 34F

10/29 16:35, 6月前 , 35F
一點負面影響都承受不了 還是別上PTT吧 再說有時噓文
10/29 16:35, 35F
還有 931 則推文
還有 35 段內文
11/11 20:04, 5月前 , 967F
回V大,因為我很少上ptt,平常忙著養貓
11/11 20:04, 967F

11/11 20:12, 5月前 , 968F

11/11 20:16, 5月前 , 969F
我是懶得說明所以都丟在FQA,而且非常透明任何人都可以
11/11 20:16, 969F

11/11 20:17, 5月前 , 970F
看得到,不是經過層層審核才在最後一關功虧一簣,我的態
11/11 20:17, 970F

11/11 20:17, 5月前 , 971F
度就是你看好這些條件,你要接受就接受,不接受我也不勉
11/11 20:17, 971F

11/11 20:18, 5月前 , 972F
強你,我根本沒訂濕食家防,回報也是很低頻率的一年一
11/11 20:18, 972F

11/11 20:18, 5月前 , 973F
次,V大你根本不了解我的送養規則,你只是在宣洩你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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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8, 5月前 , 974F
他中途的不滿而已。罰金的部分是上法院要用的,虐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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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8, 5月前 , 975F
捐款30萬元給動保團體幾乎是根本用不到,要讓法院認證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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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9, 5月前 , 976F
殺貓咪除非自己白目拍影片不然幾乎無證據,對我而言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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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9, 5月前 , 977F
貓出去幾乎管不了,會有這些條件是真的有白目丟貓還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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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19, 5月前 , 978F
第二隻,或是被親人爆料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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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34, 5月前 , 979F
我自己是有遇過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才發現他第一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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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34, 5月前 , 980F
我假照片,後來又扯謊多次,我才告上法院,結果發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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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34, 5月前 , 981F
時用的公版認養書一點用都沒有,還被迫到花蓮開庭,(
11/11 20:34, 981F

11/11 20:35, 5月前 , 982F
後來才加上指定法院),過程有多痛苦有多煎熬,最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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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35, 5月前 , 983F
媽拿一疊厚厚的證明他女兒精神障礙有領殘障手冊,還怪
11/11 20:35, 983F

11/11 20:35, 5月前 , 984F
我不該跟他簽約,我哪知他本來怎麼樣,他本人看起來就
11/11 20:35, 984F

11/11 20:36, 5月前 , 985F
正常正常的,最後賠償金額才奶粉錢3000,連我租車開車
11/11 20:36, 985F

11/11 20:36, 5月前 , 986F
彰化到花蓮、請假花的錢都不夠...
11/11 20:36, 986F

11/11 20:37, 5月前 , 987F
我沒有隱藏什麼資訊,QA也寫好很久了,審核過就給貓,就
11/11 20:37, 987F

11/11 20:37, 5月前 , 988F
是這麼簡單,一定要把其他人做什麼事都扣在我頭上?
11/11 20:37, 988F

11/11 20:45, 5月前 , 989F
11/11 20:45, 989F

11/11 20:47, 5月前 , 990F
我反對不合理罰金的合約書,更反對有這種不合理條約還
11/11 20:47, 990F

11/11 20:47, 5月前 , 991F
被板規護航而能隱身,你能列我能反對,你找得到人願意
11/11 20:47, 991F

11/11 20:47, 5月前 , 992F
吞是你本事,你要列又經不起別人批評?板主敢把你這種
11/11 20:47, 992F

11/11 20:47, 5月前 , 993F
條約列入他的FAQ推薦別人簽嗎?不過現在你連列都不能
11/11 20:47, 993F

11/11 20:48, 5月前 , 994F
列那我直接說你不透明不該被選擇你有什麼好反駁的?
11/11 20:48, 994F

11/11 20:54, 5月前 , 995F
篩選本來就是你的責任,跟你領養的人已經要為貓負擔往
11/11 20:54, 995F

11/11 20:54, 5月前 , 996F
後十幾年了,你該負擔的東西如果你覺得不對等那我明白
11/11 20:54, 996F

11/11 20:54, 5月前 , 997F
告訴你,別幹了。你有本事把自己的同意書貼上來給板主
11/11 20:54, 997F

11/11 20:54, 5月前 , 998F
證明你的同意書很適合推薦啊,不過現在你行嗎?嘻嘻。
11/11 20:54, 998F

11/11 21:22, 5月前 , 999F
#1bGNd2Ve 別人的認養書好到人人讚,以前能公開的時候
11/11 21:22, 999F

11/11 21:25, 5月前 , 1000F
也一堆相安無事的,你的真的比較特別呢。不過現在我所
11/11 21:25, 1000F

11/11 21:25, 5月前 , 1001F
能看到你跟他的認養文都一樣屬於板規3.a不清楚不透明
11/11 21:25, 1001F

11/11 21:25, 5月前 , 1002F
的認養文,不該被考慮。你不是很喜歡這個修改,覺得問
11/11 21:25, 1002F

11/11 21:25, 5月前 , 1003F
題解決了嗎?
11/11 21:25, 1003F

11/11 22:33, 5月前 , 1004F
現在這板主立場很明顯啊,沒看到板上和樂融融嗎 以後就
11/11 22:33, 1004F

11/11 22:33, 5月前 , 1005F
算有問題也跟他沒關係,你們自己要找到有問題的中途簽
11/11 22:33, 1005F

11/11 22:33, 5月前 , 1006F
的,只會來找他叫,真的是公雞變飼主
11/11 22:33, 1006F
文章代碼(AID): #1bFVmPTw (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