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新聞] 獨/碩士生應徵動物褓姆 追貓打狗

看板cat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2/17 13:11), 編輯推噓23(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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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獨/碩士生應徵動物褓姆 追貓打狗滿場飛「當場開除法辦」 劉昌松/台北報導 高姓男子頂著某國立大學生命與科學研究所碩士光環,到動保團體應徵動物褓姆,沒想到 才工作1個月,他就在辦公室拿掃把毒打協會飼養的虎斑貓和紅貴賓犬,協會認為有這種 員工是「極大的恥辱」,立刻請他離職,台北市動保處依《動保法》開罰1萬5千元,但刑 事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貓犬傷勢未達嚴重殘缺程度,處分不起訴。 高男是在2017年間,向「社團法人台北市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簡稱TNR協會)」,應徵動 物褓姆的工作,同年8月17日到職上班後,協會人員9月就發現虎斑貓「胖子」莫名受傷牙 齒移位流血;10月,剛動完後腿十字韌帶手術的紅貴賓「葳葳」,身上出現多處挫傷瘀傷 ,還出現排便異常狀況,到處留下屎尿,加上剛買來的一隻掃把無故斷掉,協會決定調閱 監視器找真相。 沒想到協會人員竟從畫面中看到,高男分別在9月26日、10月19日、10月29日,趁著一個 人獨自當班的時候,在辦公室拿掃把暴打犬貓,其中包括「葳葳」在辦公桌椅間四處躲藏 ,高男找到後,還拿掃把柄不斷戳打的畫面,協會員工都對看來正常的高男如此劣行感到 驚訝與憤怒,當天就由理事長出面,請高男離職。 高男只承認因為「葳葳」在辦公室到處大小便,所以持掃把揮打「葳葳」,但否人對「胖 子」施暴虐待,他原本希望能私下和解,但TNR協會認為:「在動保團體中,發生虐打狗 情事,對愛護動物的我們而言,是種極大的恥辱,但為避免更多單位、貓狗受害,提醒與 公佈責無旁貸。」堅持提告。 台北市動保處調查訪談後,對高男開罰1萬5000元,並發文各公立收容所,禁止他飼養犬 及認養收容動物。TNR協會另外控告高男涉嫌《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傷害動物罪,最 重可處2年徒刑,以及《刑法》毀損罪。 但檢察官認為,2隻貓犬的傷勢,還沒到肢體嚴重殘缺,或者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的《動保 法》刑罰程度,由動保處行政裁罰就好,而掃把雖外觀有些許刮痕、破損,但沒有造成永 久喪失不堪使用,也不構成毀損罪,因此處分全案不起訴。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379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1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50380278.A.694.html

02/17 13:14, 5年前 , 1F
到動保團體應徵結果虐待動物根本有意為之
02/17 13:14, 1F

02/17 13:22, 5年前 , 2F
什麼恐龍檢查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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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23, 5年前 , 3F
要傷殘才要罰...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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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32, 5年前 , 4F
那打人沒有到殘障也不用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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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45, 5年前 , 5F
這樣有教化的效用嗎?覺得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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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54, 5年前 , 6F
沒辦法XD寵物再怎麼把他當家人疼愛,法理上還是視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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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3:54, 5年前 , 7F
跟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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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06, 5年前 , 8F
法律只能做到"事後"究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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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16, 5年前 , 9F
打到掃把都斷了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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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28, 5年前 , 10F
法條訂在那裡,人跟動物在法律上就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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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4:33, 5年前 , 11F
不懂法律在那邊恐龍恐龍掛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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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08, 5年前 , 12F
法律上定義動物跟人不一樣,但是這樣的結果就是會讓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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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08, 5年前 , 13F
於官員的動保意識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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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09, 5年前 , 14F
毀損要件本來就是這樣啊,跟檢察官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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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57, 5年前 , 15F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要馬就敦促修法,否則檢察官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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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5:57, 5年前 , 16F
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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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01, 5年前 , 17F
貓犬傷勢未達嚴重殘缺程度,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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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02, 5年前 , 18F
沒打死 這樣講,打死了 大概也是 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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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05, 5年前 , 19F
台灣法律很可笑(對人對任何生命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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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2, 5年前 , 20F
整天只會喊恐龍法官恐龍法官,動保法刑罰構成要件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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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2, 5年前 , 21F
那邊,未達構成要件就是不能罰,怎麼不怪當初立法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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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2, 5年前 , 22F
些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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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8, 5年前 , 23F
台灣法律?大家不都知道是國際笑話哈哈哈 死人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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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9, 5年前 , 24F
哪會為了死貓死狗就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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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9, 5年前 , 25F
推樓上,有些人法律素養真的很低,不合自己意的結果就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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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29, 5年前 , 26F
閉口恐龍。是檢察官,非檢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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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30, 5年前 , 27F
但是一堆學法律的滿嘴法律如何如何 愛講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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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32, 5年前 , 28F
一個“自由心證”資優生前途”就多少大小不公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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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33, 5年前 , 29F
還能說服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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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34, 5年前 , 30F
為什麼會有”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這句話 法界本來就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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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6:48, 5年前 , 31F
好啦不然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啦,大家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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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01, 5年前 , 32F
推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都不會有刑罰太輕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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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01, 5年前 , 33F
某君今天揍了人把人揍到骨折開刀,大家都說起訴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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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01, 5年前 , 34F
太輕怎麼辦?辦他殺人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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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7:49, 5年前 , 35F
哇塞 還真的有這樣的人 本來還想說會不會有虐待狂刻意去
02/17 17:49, 35F

02/17 17:49, 5年前 , 36F
應徵然後施虐 雖然因果有點不同 不過沒耐心真的別去
02/17 17:49, 36F

02/18 00:07, 5年前 , 37F
告得好,法官認定真的很寬鬆
02/18 00:07, 37F

02/18 00:21, 5年前 , 38F
掃把都斷掉了還說沒有造成永久喪失不堪使用,也不構成毀損
02/18 00:21, 38F

02/18 00:21, 5年前 , 39F
罪,那是要怎樣才不堪使用阿
02/18 00:21, 39F

02/18 00:52, 5年前 , 40F
樓上XDD
02/18 00:52, 40F

02/18 09:13, 5年前 , 41F
看來是毀損掃把的部分可以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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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09:18, 5年前 , 42F
生科很常與動物為伍吧 竟然會這樣 @@
02/18 09:18,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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