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分享] 淺談動物權與人權,愛貓人與殺貓者

看板cat作者 (brian)時間7年前 (2016/08/16 20:1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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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人最近對於斑斑事件的感想,請各位貓友參考指教。 ------------------------------------------------------------------------ 淺談動物權與人權,愛貓人與殺貓者 我們現在的社會形態、經濟發展與秩序基礎,基本上是建立在「工業化的畜牧業」與 「機械化的農業」,這些動植物被大規模地製造、生產,再依照各種成本利潤考量, 來決定他們的生活與存在方式,也就是說這些動物不曾再被視為活生生、能感受到痛 苦的生物,而是被視為機器對待,那麼這些工業化的動物們,他們的社會、心理與情 感等需求,便不會出現在工廠操作步驟裡,或盤商、超市、消費者的購買考量內。若 時間再往前推,馴化動物其實是建立在人類一系列的野蠻作為裡,並隨著時間其殘忍 程度只增不減。 動物權最早的樣貌脫胎於「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即是追求人類最大幸福 之時,也要帶上身旁的動物,讓他們得有福利。那麼由於輸送帶運送的不只是生命, 還有伴隨的痛苦和死亡,使得不少人類看在眼裡,於心不忍,開始思考、提倡擁護動 物權利,或者反過來教育資本家同類,善待動物是可以提升品質、增加利潤,但這些 理念作為回溯到根本仍是「人文主義」(Humanism)、以人為本的宗教觀所建構的, 也就是說,萬物平等是以人的利益為最大前提。 上週有殺貓事件發生,在貓咪社團或相關店家「動物誌」粉絲頁裡,看到不少愛貓人 士表達憤怒,藉著要「制裁兇手」、「處死兇手」、「兇手去死」,要店家依竊盜罪 提告,讓兇手關久一點,而當店家提出「原諒兇手」的聲明、或受害貓是店貓浪貓的 聲明不一致,便開始出現「你們店家是否跟兇手私下和解」、「你們都是幫兇」、 「你們都是間接的殺貓者」等言論,頓時之間讓我產生「殺貓」等同「殺人」償命的 錯覺。究竟何時我國已經進步到真正的萬物平等?而且這奇怪的「人貓平等」相當大 的比例是有所差別及選擇的,似乎只有在我們自己物種需要之時,例如受情緒 推動才被廣泛地宣揚流行。 當我們在國家制度、人民水平、道德習慣與動物權認知,尚有極大「曖昧性」之前, 要付出慘重的代價(彼此殘殺)才能學會包容,事實上是相當不智,但依目前現況也 許是不得不然。人權與動物權在本質上其實是會相對抗的,動物權只有在人權得以滿 足的條件下,才能成立,或者說才會形成普遍的共識,若盲目高舉動物權、卻忽視人 權,可能會帶來極大的代價與誤解。 為何要講求「兇手的人權」,因為不重視人權會帶來痛苦的教訓,讓兇手殘殺效應不 知不覺溢出,進而使仇恨同化我們。或許愛貓人是將愛護動物過程中受到的辛苦、打 擊、挫敗與死亡,同樣怪罪咎責於其他「不友善」的同類身上,使得他們想剝除兇手 人權、毆打兇手得以滿足憤怒,進而抗議、警示後來可能出現的「殺貓者」。但這實 際上卻是在過程裡一味投射、強調了動物的「客觀需求」(例如:貓咪需要正義), 卻忽略了動物的「主觀需要」(例如:貓咪需要的是不被人類任意虐殺),但最弔詭 的是,僅高舉「客觀需求」卻不思考「主觀需要」,訴求以暴制暴,忽略了 如何藉此事件內省、面對人類自己促成的困境,極可能會侵害到人與貓要共存的平衡 (例如:不知如何與貓咪共存,愛貓就挺你、不挺貓就反你,慢慢產生惡性循環及對 立),這樣一來,若剝除了兇手的人權,其實是會惡化了這些動物們生存在人類社會 下的狀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70.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71349425.A.E06.html

08/17 00:57, , 1F
推! 不過在這版寫這種政治不正確的文,應該是沒什麼人會理
08/17 00:57, 1F

08/17 00:57, , 2F
XDD
08/17 00:57, 2F

08/17 09:20, , 3F
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
08/17 09:20, 3F
文章代碼(AID): #1NimAnu6 (cat)